福建福清:取消二手房權證滿2年限售政策,規定期限內房票購房可享優惠

6月15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貫徹落實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出,支持合理住房消費。結合新建商品住房庫存實際,落實最低購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優化落實公積金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新市民購房需求。鼓勵舉辦房產推介會,營造促進住房消費的市場氛圍。全面推行帶押過戶,實現二手房交易登記無需提前還貸,支持“賣舊買新”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各地根據實際,實施房票安置,對於使用房票在規定期限內購房,房地產企業和屬地政府給予團購優惠和購房補助。2017年7月26日起至本方案公佈之日,凡在福清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參照福州做法,購房合同簽訂滿2年,並已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即可轉讓;本方案公佈之日起,凡在福清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執行《福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融政辦〔2017〕90號)中的限轉售政策。

福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

各園區管委會,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市直各委、辦、局(公司):

爲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實施“深學爭優、敢爲爭先、實幹爭效”推動“黨建領航、經濟領跑、民生領先”行動,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23〕8號)、《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榕政辦規〔2023〕7號)要求,增強市場主體信心,推動企業增產增效,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爲省、福州市發展大局多作貢獻,經市十八屆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落實財稅支持政策

1.全面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園區管委會,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以下均需各園區管委會,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落實,不再列出〕

2.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繼續落實好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確保應退盡退、及時退付。(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財政局)

二、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3.引導延期還本付息等政策平穩接續過渡。推動進一步擴大“無還本續貸”產品覆蓋面,緩釋市場主體疫情恢復期償債壓力。繼續加大“隨借隨還”類金融產品創新和推廣力度,支持市場主體降低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福清支行、銀保監組)

4.用好用足福建省中小微企業“爭優爭先爭效”專項資金貸款(第一期規模100億元,省財政安排貼息資金1億元)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創新轉型、開拓市場、提質增效等。進一步深化政銀擔合作機制,積極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三農”主體1000萬元以下的融資擔保業務,在可持續經營前提下,合理降低擔保費率。要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理提高擔保放大倍數,減少重複盡職調查,擴大對小微企業的覆蓋面。(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財政局)

5.新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對募集資金由託管商業銀行轉貸給中小微企業的,按當年實際完成的轉貸規模一次性給予發行人0.5%貼息。(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金融工作局)

6.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房地產項目(特別是收尾項目)金融扶持力度,緩解企業資金短缺。區分房地產集團公司風險和項目公司風險,加大對正常建設房地產項目的開發貸款、按揭貸款等合理融資需求的支持力度,確保房地產項目建設交付。進一步落實關於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探索開展市場化批量收購存量住房擴大租賃住房供給。(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福清支行、銀保監組、住建局、財政局、土地發展中心)

7.進一步推廣“金服雲”平臺,擴大“鄉村振興貸”、信貸直通車服務等農業農村金融產品,以及“商貿貸”“外貿貸”“臺企快服貸”等商務領域金融產品普惠覆蓋面。(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商務局、財政局、金融工作局)

8.繼續做好中小企業融資支持,落實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資金支持比例提高的政策,按相關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的2%提供資金支持。充分用好普惠性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工具,持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涉農、小微和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實施差異化信貸支持政策,加大首貸、信用貸支持力度,推動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降價。(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福清支行、銀保監組)

9.對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因新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福清支行、銀保監組)

10.推動優化貸款利率,促進貸款利率穩中有降,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持續釋放LPR改革效能,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作用,強化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穩定銀行負債成本,推動金融機構進一步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福清支行、銀保監組)

11.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搶抓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機遇,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引導擬上市企業精準選擇上市板塊,在境內外交易所上市融資。支持我市上市企業通過增發、配股、發行可轉債等多種方式再融資,通過開展併購重組,優化產業結構,帶動產業鏈發展。鼓勵我市產業引導基金、私募基金對接投向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產業項目,投早投小、投長期,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財政局)

三、支持企業增產增效

12.支持工業企業開拓市場。用好用足各級辦展參展補貼政策,結合各自產業特點舉辦線上線下產品推介、展覽展銷、互採互購等活動。對符合條件的“手拉手”供需對接活動給予每場5萬元補助。鼓勵企業走出去抱團參展開拓省外市場,全年組織30場以上抱團參展活動。對企業參展意願較高,影響力較大的展會可以採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牽頭組織單位和參展企業分別給予不高於展位費總額20%的組織管理費補助和不高於展位費80%的參展補助。(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13.實施招商落地深化攻堅行動。緊扣“四大經濟”和重點產業鏈,聚焦產業鏈缺失、薄弱等環節,瞄準世界500強、大型央企、中國企業500強、主板上市公司、獨角獸企業等,精準引入一批帶動作用強的大項目好項目;聘請一批招商專員,圍繞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突破引入一批未來產業核心項目,對符合條件的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14.鼓勵企業吸納就業。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按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6個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加大對網絡招聘活動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15.鼓勵用電企業通過“電e金服”平臺使用“電e票”“電e證(信用證)”“電e貸”等電費金融產品,實現便捷、經濟融資,緩解企業用電繳費壓力。(責任單位:福清供電公司)

16.持續返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對全年上繳工會經費低於1萬元(不含)的小額繳費工會組織上繳上級工會經費實行全額返還,政策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總工會)

17.綜合運用預留採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採購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參與政府採購。2023年實施的政府採購項目,採購人可以結合項目實際,給予中小企業不低於採購合同金額50%的預付款,預付款比例和支付時間應當在採購文件和採購合同中予以明確。加強各級預算單位的預算和需求管理,小額採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採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採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將超過400萬元的政府採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續到2023年12月31日。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應當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採購人要規範資格條件設置,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靈活採取項目整體預留、合理預留採購包、要求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確保中小企業合同份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18.培育工業企業升規升級。積極引導企業入駐省工業企業供需平臺“小升規”培育庫,對納入“小升規”培育庫的2023年新投產納統的規上工業企業、規下轉規上工業企業、第一季度新投產納統的規上工業企業,推動申報省級財政獎勵和福州市級“融升計劃”獎勵。對新增納入2023年省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年報庫,且工業戰新產品產值2000萬元及以上或工業戰新產品產值佔企業工業總產值50%及以上的企業,推動申報省級一次性5萬元獎勵的和福州市財政50%的配套獎勵。本條政策不重疊享受。(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四、推動服務業加快恢復發展

19.積極爭取服務業引導資金對困難行業支持。圍繞2023年度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方向,利用國家骨幹冷鏈物流基地、現代物流、旅遊新業態等發展建設機遇,儲備生成一批現代物流、冷鏈物流、文化旅遊等領域的重大項目,積極爭取資金支持,提振市場信心、加快項目建設、推進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局、文體旅局、財政局)

20.加快服務業新業態培育發展。全面實施促消費活動,激活消費市場活力,重點推進二手車、龍高商貿城、汽車走廊、海峽數科、人資產業園、元洪食品產業園、綜合體等重大項目攻堅,不斷培育商貿新增長極,拉動商貿企業零售額穩增長,推動服務業加快轉型升級,催生新產業新業態。(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21.支持物流業製造業深度融合創新發展。從我市物流企業用於服務製造業企業,或製造業企業爲開展專業化物流服務而實施的物流設施設備改造項目(含網絡平臺、技術、軟件等)中,擇優納入省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範圍,爭取獲得享受省技改項目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信局、交通局)

22.壯大物流與供應鏈平臺經濟規模。鼓勵傳統流通企業向供應鏈服務企業轉型升級,開展重點產業鏈延鏈、補鏈行動,推動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和具有產業鏈供應鏈控制力的生態主導型企業,推動國有企業利用資源渠道優勢拓展供應鏈業務。鼓勵供應鏈核心企業與金融機構或金融科技平臺加強合作,提升供應鏈物流服務能力,加快國際物流佈局,加強供應鏈專業人才引進與培養,提升產業鏈供應鏈全球化水平。(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商務局、工信局、財政局、金融工作局、交通局、人社局、國資中心、創投集團)

23.2023年4月1日(含當日)以後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享受暫退或暫緩交納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延長至2024年3月31日。(責任單位:市文體旅局)

24.鼓勵旅行社引客入融。對於本市旅行社通過組織外地遊客(福清轄區以外)在福清市參觀1家A級收費旅遊景區、參加符合條件的旅遊線路或活動,並在福清住宿1晚及以上的,對旅行社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勵:入住星級飯店、溫泉景區(含A級旅遊景區配套住宿),住宿第一晚按40元/人獎勵,住宿第二晚按60元/人獎勵,住宿第三晚按80元/人獎勵;入住上述以外的非星級飯店,按上述標準50%給予獎勵。單個旅行社累計獎勵不超過50萬元。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委託旅行社適度組織實施,在規定標準和限額內憑旅行社發票報銷。(責任單位:市文體旅局、財政局、總工會)

五、推動消費復甦回暖

25.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餐飲、零售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商務局、發改局、人行福清支行、銀保監組)

26.穩定和擴大大宗商品消費。結合“五一”“十一”等汽車消費旺季,開展汽車購車補貼、汽車文化節等活動;開展綠色煥新家電節活動,開展家電家居以舊換新等活動,做好政府投入財政資金開展的各類促消費活動向上申請資金支持工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27.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財政局)

28.支持合理住房消費。結合新建商品住房庫存實際,落實最低購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優化落實公積金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新市民購房需求。鼓勵舉辦房產推介會,營造促進住房消費的市場氛圍。全面推行帶押過戶,實現二手房交易登記無需提前還貸,支持“賣舊買新”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各地根據實際,實施房票安置,對於使用房票在規定期限內購房,房地產企業和屬地政府給予團購優惠和購房補助。2017年7月26日起至本方案公佈之日,凡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參照福州做法,購房合同簽訂滿2年,並已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即可轉讓;本方案公佈之日起,凡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執行《福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融政辦〔2017〕90號)中的限轉售政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土地發展中心、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福清管理部、人行福清支行、銀保監組)

29.促進福品消費,持續開展“惠聚融城·暢享福品”促消費活動,組織發動重點行業、企業、平臺、商圈、街區等開展主題新穎的線上線下促消費活動;鼓勵本土福品生產銷售企業積極參與福州舉辦的福品博覽會,拓展市場佔有率,提升品牌影響力,推動“福品供全球,全球享福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農業農村局、工信局)

六、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30.有效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帶動作用。加快策劃生成一批項目,向上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基礎設施投資基金等資金,積極推動一批補短板、調結構項目爭取省高質量發展融資專項,發揮重大項目牽引和政府投資撬動作用,有效帶動全社會投資。(責任單位:市發改局、財政局)

31.鼓勵金融機構對列入年度計劃的省級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加大貸款投放力度,落實技術改造融資無還本續貸、中長期貸款支持等政策。已獲得國家高質量發展專項、技改專項等支持項目,可同時享受省級技改政策扶持。引導金融機構加快市技改項目融資貸款投放,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已享受省級技改融資貸款貼息支持項目的,可同時享受市技改項目融資貸款貼息額度。(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金融工作局)

32.支持水產品加工企業引進信息化、智能化、低能耗、環保型生產線和“預製菜”加工生產線,鼓勵企業增資擴產。(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33.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健康發展。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深入研判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和城鎮化格局等重大趨勢性、結構性變化,建立“人房地錢”四位一體新機制,因城因地精準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調整供地節奏,細分片區均衡供地,優化土地出讓條件,完善周邊路網、水、電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靠前服務,推動房地產項目加快投資建設。開展房地產企業信用評價,實施商品房預售條件、預售資金差異化監管,推廣保函替代預售監管資金。(責任單位: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人行福清支行、銀保監組)

34.加強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優化配置用地計劃指標,將符合要求的項目儘可能列入省級以上重大項目清單,爭取使用國家直接配置的計劃指標;加快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工作,充分利用“增存掛鉤”機制產生的地方計劃指標,統籌安排、量入爲出配置我市重點項目。積極爭取福州市級預留部分用林指標用於保障福州市級以上重點項目用林需求,縮短審批時限,爲加快項目落地實施創造條件。(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改局)

35.提速項目環評審批。實行“一個窗口”改革,提升行政審批窗口管理和服務水平。對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實行技術評估提前介入、技術評估和環評審批並聯開展等支持措施,壓縮審批時間。加快項目環評審查等前期工作,能快儘快、能早儘早,推動儘快開工形成實物工程量。(責任單位:福清生態環境局)

36.對國家能耗單列的重大項目、原料用能以及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不納入地方能耗強度和總量考覈。(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七、着力穩外貿穩外資

37.支持企業通過組團包機、參加境外知名展會等形式“走出去”,幫助企業出海拓市場、進一步密切經貿往來。對企業參加境外展的展位費用給予扶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38.加大重點企業幫扶。開展外貿龍頭企業調研幫扶全覆蓋,及時監測、主動服務,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接單情況,對企業反映的困難問題分類施策,穩定外貿基本盤。(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39.培育貿易雙循環企業。支持外貿企業加強關鍵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鼓勵企業發展內外貿同線同標同質產品,拓展貿易渠道。同時深化科貿對接,推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中國馳名商標”企業等優勢企業拓展外貿。(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信局)

40.積極支持我市符合條件的企業境外融資,有效利用境外低成本資金降低融資成本。積極推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落地,支持產業引導基金通過自貿區福州片區及其聯動創新發展區QFLP試點參與我市新興產業孵化,支持資本金境內再投資擴大產業佈局,發揮資本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紅利,助力承接高端產業及引進核心技術。〔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發改局,江陰港城經濟區(自貿辦)〕

41.對新設(含增資)外商投資企業實際到資符合相關條件的,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州市持續推進穩外資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綜〔2022〕33號)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繼續給予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各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進一步優化提升服務,實施精準推送、線上辦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確保各項政策應落盡落、市場主體應享盡享,對需要進一步制定具體細則和申報指南的政策要加快制定。市發改局要加強對政策兌現落實的統籌跟蹤協調,市政府督查室、效能辦適時對各部門政策兌現落實情況開展督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除上文有特別註明外,有效期五年,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福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