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警強制登船臨檢 律師:這是執法範圍爭議的問題
金門藍色公路「初日號」遊艇19日下午行經金門縣大二膽海域、五通水道附近時,遭福建海警局強制登船臨檢約30分鐘。(於家麒攝)
日前陸籍漁船在臺灣領海因被海巡署緊追造成兩人落海身亡,陸方反應強烈,今(19)日福建海警局更強登臺灣藍色公路遊艇「初日號」臨檢,律師劉文瑞就認爲,領海是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定,雖然各國國內有各自的法律規範,但若有爭議爭端就會上升國際法範圍,這是執法範圍的重疊、爭議問題。
曾當過海巡、現職言品法律事務所的律師劉文瑞說,依據領海及鄰接區法17條,臺灣海巡對於違法侵入臺灣海域的人或物得緊追,而依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16條,臺灣海巡亦得驅離違法入侵人或物,「這次海巡署執法,應是要驅離或登檢,然後大陸快艇跑給海巡艦艇追纔會翻覆」,認爲臺灣海巡作法沒有問題,並未執法過當。
「但臺灣海巡法規是自己的國內法,陸方也有類似的法律,這是執法範圍與過程的爭議」,劉文瑞說,因爲金門離大陸廈門太近了,金門的海域只有6000公尺。
劉文瑞說,臺灣畫定限制水域的範圍相對較窄,加上雙方海域執法界線模糊,他認爲陸方強登「初日號」臨檢,也會覺得是在其海域範圍內執法,只能說雙方各有執法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