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強適齡重度殘疾學生送教服務工作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黃星)日前,福建省教育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適齡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服務工作的通知》,確保適齡重度殘疾少年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福建明確,送教服務對象爲經縣(市、區)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評估認定確實不具備在普通學校(含特教班)和特殊教育學校接受教育能力的6—16週歲重度殘疾少年兒童。對於認知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達到國家培智學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所設最低要求的,原則上不應被確定爲送教服務對象。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衛健、民政、殘聯、鄉鎮(街道)等部門靠前服務,對未按時提交送教服務申請的適齡重度殘疾少年兒童,及時上門調查實情並建檔,結合法定監護人意見,研究是否確定爲送教服務對象或安排其他教育方式。

福建要求,各送教單位要將送教服務納入日常教學常規管理,依據重度殘疾少年兒童的評估結果,共同爲每位服務對象制訂個別化教育計劃。送教服務教師應根據送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劃開展送教服務,並指導法定監護人做好送教服務對象的教育、康復等工作。原則上到村(社區)、兒童福利機構、託養機構、康復機構、醫療機構等送教點集中送教的教師,一般每週不少於2次,每次不少於3課時,每年不少於216課時;給送教對象提供個別化送教上門服務的,根據各地和每個送教對象的實際情況,一般每月不少於3次(含家長課堂),每次不少於2課時,每年不少於90課時;開展遠程送教服務的,一般每週不少於9課時,每年不少於360課時,鼓勵有條件的學校開設同步課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將送教服務工作納入辦學質量評價內容;要將重度殘疾少年兒童列爲控輟保學重點監測對象,切實保障其受教育權利。

作者:黃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