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法明確:妻子可查詢丈夫財產!律師:具體落實還有待完善

央廣網北京4月11日消息(記者費權)近期,婦女權益保護的地方立法又有新動作。

據微信公衆號“福建人大”4月9日發文顯示,2024年3月27日,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第四十五條明確,婦女持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係的有效證件,可以依法向房地產行政管理、車輛管理等單位申請查詢配偶的財產狀況,有關單位應當受理,並且爲其出具相應的書面材料。

消息一出,相關話題立即登上熱搜。對此,湖北泓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胡錦鵬也有關注,並表示,“這是強調、喚醒女性權利,前提是‘依法’,並不代表剝奪老公查老婆財產的權利。”

婦女權益保障法規的具體落實

胡錦鵬律師介紹,“婦女持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係的有效證件,可依法向相關部門查配偶財產”,符合《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立法精神。《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婦女權益保障法》也明確規定,“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在夫妻共同財產、家庭共有財產關係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

而且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十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

福建此次出臺的《條例》,2024年3月27日經過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屬於地方性立法,在程序上也沒問題。“這是對女性權利強調和喚醒,也是立法機關對婦女權益保障法規的具體落實。”該律師說。

未剝奪丈夫查妻子財產權利

此外,胡錦鵬律師分析,該條款規定“婦女持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係的有效證件,可以依法向房地產行政管理、車輛管理等單位……”,重點就是”依法“二字。他認爲,“不管是查房查車輛仍然是‘依法’查,即法律允許查的纔可以查,必須依據規定程序查。”

他介紹,就拿查房產來說,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十七條規定:“國家實行不動產登記資料依法查詢制度。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應當到具體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權利人可以查詢、複製其不動產登記資料。因不動產交易、繼承、訴訟等涉及的利害關係人可以查詢、複製不動產自然狀況、權利人及其不動產查封、抵押、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狀況……”

“通過《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就可知道如何依法查房了,而這裡的查詢主體沒有限定性別。福建省的《條例》只是強調婦女的查詢權利,並未剝奪丈夫查妻子財產的權利”,該律師說。

數字經濟時代落實仍需完善

對於此《條例》,胡錦鵬律師認爲貫徹落實仍有待完善。

比如,數字時代查詢形式還僅限於出具書面材料,缺乏及時高效的渠道和方式。而且在查詢配偶財產的過程中,如何確保個人隱私的保護、如何避免濫用查詢權等問題,都需要進一步思考和解決。

此外,在當下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大背景下,在“虛擬財產”方面夫妻雙方如何捍衛自身權益是個新課題。

“尤其是近年來,實踐中短視頻、網遊賬號等虛擬財產開始出現於離婚案件之中,其身價和分割權益均存在較大爭議。”他認爲,要結合數字經濟發展,及時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對虛擬財產予以明確界定,並將其納入夫妻共同財產的範疇。只有如此,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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