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一中學原校長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日前,惠安縣紀委監委對惠安巖峰中學原校長林景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景陽身爲中共黨員、公職人員, 與他人串供、僞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收息,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後果;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林景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惠安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 決定給予林景陽開除黨籍處分;由縣教育局給予其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海峽導報大泉州綜合自
惠安縣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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