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警網上門排解 莽夫故意開門放狗咬女警!2罪送辦
記者張君豪/臺北報導
8月5日上午臺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接獲報案,轄區內一女子報案告訴警方「丈夫跟我吵架,想動手打我們飼養的兩隻寵物犬!拜託警方來幫忙調解」,警方獲報出動兩名警力到場援助,未料該名涉糾紛的莽夫,卻不斷打開房門讓原本被關着的狐狸犬衝出狂吠,甚至縱狗咬傷到場處理的女警張秀如,女警負傷忍痛就醫,事後提出傷害、妨害公務告訴,放狗咬人的莽夫也遭警方通報家暴防治中心列管查處。
▲北市寧夏所女警張秀如遭民衆縱犬咬傷,飼主因此吃上官司。(圖說下同/記者張君豪翻攝)
大同警方表示:當時獲報通知巡邏警員張秀如、陳旻軒趕赴現場,2名警員到場後,報案人知道所飼養的狐狸犬對陌生人警戒心極強,可能會攻擊人,因此立即將寵物犬抱進房間並關上門。
與妻子爭吵情緒激動的林男,明知狐狸犬會可能咬人,卻爲了讓妻子難堪,想要激怒妻子,在警方到場前就三番二次挑釁,故意打開關着寵物犬的房門,讓寵物犬跑到客廳,使得妻子必須不斷地把寵物狗抱回房裡,疲於奔命。
林男在警方到場後,不顧現場警方勸阻警告,恣意打開房門,縱狗狂奔而出咬傷執勤警員張秀如的腿部,造成多處咬傷。警員張秀如被咬當下,忍痛將案件處理完畢後,負傷到馬偕醫院急診室接受治療。
警員因處理家庭糾紛無端遭男飼主放狗咬傷,駐區督察陳寬良亦於當日前往派出所內慰問張員,頒發因公受傷慰問金,以表彰其英勇執勤態度,並再次囑咐同仁注意執勤安全。
大同警方表示:全案依規定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列管,林男不理性縱狗咬人行爲也觸及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警方蒐證後移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警員執行公務時,請民衆配合並給予以尊重,切勿妨害公務吃上官司。
女警事後提出傷害、妨害公務告訴,經士林地檢署審理,檢察官認爲林男事後與受傷員警達成和解且有悔意,對他做出獲緩起訴1年的處分,且須完成法治教育課程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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