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稱6歲兒子手遊充值19萬要求退款,孩子否認!法院駁回

軍事遊戲賬號充值19萬餘元后,賬號主人以6歲兒子的名義起訴網絡公司,稱系小孩所爲,要求退款。但隨着庭審證據浮出水面,並不能證實涉案充值行爲系小孩所爲。近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結此案,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充值19萬後要求遊戲公司退款

2024年2月,6歲男孩小新(化名)成爲了一宗案件的原告。在爸媽幫助下,他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狀告廣東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稱其借用爸爸手機遊戲賬號充值19萬餘元,請求法院認定該行爲無效,要求該公司退款。

小新爸爸說,2023年7月,因爲小新喜歡看動畫片和玩遊戲,他就把一個不常用的手機給了小新用。在家裡大人都不知情的情況下,小新爲遊戲充值19萬餘元。2023年10月,他才發現此事。小新是偷拿爸爸的身份信息綁定了實名認證。家裡多次找遊戲平臺申請退款,均被拒絕,理由爲該賬號系成年人實名認證,充值需密碼支付。

網絡公司則辯稱,後臺查得案涉遊戲賬戶實名爲小新爸爸,消費用的是小新爸爸的手機和支付賬戶。案涉遊戲是軍事類,玩家絕大部分爲成年人。該賬號存在大量涉“喝酒”“做生意”“上班”等成年男性特徵言論,從未出現“上學”“做作業”“動畫片”等小孩特徵言論。大量言論在上學日白天發佈,充值時間在深夜及凌晨,不符合小孩的行爲特徵。即便存在小孩參與消費的可能,該公司已嚴格按國家要求採取防沉迷措施。小新用的手機自帶“兒童模式”的未成年人保護軟件,家長可設置小孩可使用的APP範圍、時長等。即使存在小孩參與可能,家長未妥善管理其身份信息、手機設備、支付密碼,存在重大監護失職,應對小孩的消費後果承擔全部責任。遊戲虛擬服務一經體驗無法退還,不具有退費基礎。

小新爸爸則表示,那些成人特徵言論不是他的,也不知道怎麼來的。確有監管不到位,可能小新知道了支付密碼,小孩請假在家玩也很容易。

法官向小新本人瞭解情況。小新說,他以前看爸爸在玩這遊戲,於是就和爸爸一起玩,大概玩過50次。該遊戲不充值也可以玩,他沒輸過密碼,沒有充值,也不會在遊戲中發言。

不能確認系小孩充值,訴請被法院駁回

法院經審理認爲,本案系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本案關鍵在於案涉充值行爲是否爲小新本人所爲。首先,案涉遊戲賬號是小新爸爸註冊的,父子一起玩過,並非只有小新單獨使用。其二,從充值記錄看,多筆消費發生在上學時間、深夜及凌晨時間段,不符合小孩的行爲特點和作息規律。其三,遊戲充值需輸入密碼,小新本人確認其玩遊戲時無需也未輸入過密碼,可認定小新未進行充值。其四,小新說其玩遊戲時不會發言,而小新爸爸對案涉遊戲賬號的成年人特徵的言論並無合理的解釋及說明。案涉充值次數多、金額多,小新爸爸表示不知情,明顯不合常理。

綜上,法院認爲,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涉案充值行爲系小新本人作出,對充值19萬餘元系小新實施的說法不予採信,駁回小新的全部訴訟請求。判決下達後,雙方均無上訴。日前,該判決已生效。

承辦該案的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長安法庭方琪芬法官稱,案中,對於到底是誰爲網絡遊戲進行了高額充值,網絡公司與玩家一方各有說法,不管其中是否有其他隱情,法院最終是根據證據依法裁判。但因爲網絡遊戲產生了高額花費,對於玩家的家庭確實是造成不小的經濟負擔。網絡遊戲雖能一時放鬆身心,但需適時適度,更需要家長帶頭,養成家庭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健康娛樂氛圍。

採寫:南都記者 黃嘉豐 通訊員 黃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