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過馬路竟將嬰兒車留在路口 警:誇張行為已觸法
臺中市一名婦人昨天推着嬰兒車穿越路口時,彷彿因有人突然叫她而回頭,並跑回路旁處理事情,一時就把嬰兒車留在路口馬路上,所幸及時有其他人見狀將嬰兒車推回路旁。但誇張行徑被行經的轎車駕駛人錄下貼上網路,警方上午特別表示,這樣的行爲已觸法。
據瞭解,這名婦人昨天推着嬰先車經過大里區立仁路與立新街口,她疑似因有人突然喊她而回頭,因此趕忙去處理,但也就因此把嬰兒車暫放在路口中央。
警方說,目前尚未接獲檢舉,但婦人未依畫設之行人穿越道穿越道路,且將嬰兒車置放於路中相當危險,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3款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以及第82條1項1款在道路置放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分別處罰500元及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說,婦人的行爲實在太危險,尤其是穿越道路時,應沿行人穿越道通行,並注意隨身所攜帶物品及孩童狀況以策安全。
婦人疑似因有人突然喊她而回頭,因此趕忙去處理,但也就因此把嬰兒車暫放在路口中央。圖/取自大里人聊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