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捆綁男友不給吃食3天險釀人命 被逮飭回後又縱火
婦人捆綁男友不給吃食3天險釀人命,被逮飭回後又在秀水磚造平房燒紙錢,釀成火災,彰化縣消防局滅火。(彰化縣消防局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縣秀水鄉14日發生磚造平房火災,彰化縣消防局緊急滅火,55歲吳姓婦人表示燒紙錢不小心,本以爲是單純事件,豈料背後心態不簡單,吳婦涉嫌凌虐同居45歲方姓男友,將男友捆綁囚禁在房內,3天不給飲食,被警方救出已奄奄一息,吳婦被逮後無保飭回,不到兩天竟又涉嫌縱火,14日晚間檢方聲押獲准。
彰化縣消防局14日清晨6時許接獲民宅火警,緊急前往滅火,火勢很快撲滅,救出吳婦,吳表示在燒紙,不小心釀成火警,肇事原因警消進一步調查後,發現並不單純。
檢警調查,吳女涉嫌先將方男友捆綁在平房住處,整整3天沒讓位給進食,方男家人連絡不到他,警覺有狀況報案,警方12日破門救出芳男,方已昏迷道意識不清,送醫搶救,診斷有敗血症和肺炎等,醫院發出病危通知,目前還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拔河。
吳婦被逮捕後,檢方認定吳女對方男有家暴又捆綁限制行動,未給他進食喝水,造成他生命垂危,12日晚間依殺人未遂且有逃亡之虞聲押,法院裁定無羈押之必要,將吳女限制住居,無保飭回。
彰化地方法院表示,法官認爲被害人有生命危險,是否因被捆、且多日未進食等情節,有諸多疑點,是否構成殺人未遂罪還待查證,但也指出,吳女涉嫌傷害及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已核發緊急保護令,命吳女需遠離其與被害人原來同住之居所。
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曾提到被告吳女精神狀況不穩定,法官以吳女訊問,意識清楚、情緒穩定,雖曾送醫院精神科,但未經認定有急迫危險性,法官審酌後,裁定無羈押之必要,只將吳女限制住居。
沒想到才飭回不到兩天就釀禍了,吳婦涉嫌縱火,引發附近住戶恐慌,消防員也發了1個多小時才撲滅,吳婦再次被逮,警方訊後聲押,地院迅速地在14日晚上10時30分裁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