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爲重量或支數 其他煙品 採擇高課徵煙稅
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菸酒稅法》,近年來市場新興煙品多爲高濃縮產品,重量較輕、稅負較低,財政部考慮到「其他煙品」煙稅過去是用重量計算,比起一般紙菸按支計稅稅負更低,爲考慮租稅公平性,財政部研擬將「其他煙品」改爲「重量或支數」擇高課徵煙稅。
而煙捐方面,衛福部也已公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他煙品」的煙捐同樣採「重量或支數」擇高課徵煙捐。
依照現行菸酒稅法規定,一般紙菸是每1千支徵收1,590元煙稅,而其他煙品、雪茄、菸絲是每公斤徵收1,590元煙稅。
而煙捐方面,一般紙菸是每1千支徵收1千元煙稅,而其他煙品、雪茄、菸絲是每公斤徵收1千元煙稅。
以超商所販售的紙菸來說,每包內含20支菸,煙稅爲31.8元,而煙捐爲20元,合計爲51.8元,另外再加計業者的製造與管銷成本等做訂價策略。
然而,官員指出,近年出現新興煙製品如加熱式煙品煙彈等,以後若加熱式煙品入法,其煙稅相對來說較紙菸更少,顧慮到未來其他新型煙品,因此財政部與衛福部溝通後,研擬將其他煙品的煙捐、煙稅更改爲重量、支數擇高課稅方式。
官員表示,目前我國加熱式煙品還未確定入法與否,但電子煙已出局。衛福部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規定,明確規範煙品、類煙品等兩大項目,電子煙已列爲類煙品,且明文規定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電子煙等煙品,另近似煙品或煙品容器形狀物品、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等煙品同樣禁止產製或銷售。
衛福部指出,目前研究顯示,電子煙不論含有尼古丁與否,對健康傷害並不亞於傳統煙品,且國際間已發現多起電子煙造成肺傷害致死案例,至2020年2月18日止,美國累計通報2,807名電子煙肺傷害個案,其中68名死亡,而世界衛生組織在2019年也持相同理論,我國因此跟進,禁止產製、銷售電子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