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兩家會計所被重罰!

處罰來了。

證監會8月16日開出多張罰單,涉及兩家會計師事務所,一家是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天職國際”),證監會沒收其業務收入367.92萬元,處以2339.62萬元罰款,並暫停該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另一家是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瑞華所”),證監會責令瑞華所改正,沒收業務收入56萬餘元,並處以兩倍罰款;對簽字註冊會計師處以警告並分別罰款3萬元。

證監會表示,壓實“看門人”責任,嚴懲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違法行爲,對履職不到位的機構和責任個人進行“雙罰”,對嚴重失職失責違法主體堅決給予“資格罰”。

僞造篡改底稿 天職國際被暫停證券業務6個月

經證監會查明,奇信股份2015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增收入、利潤總額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天職國際爲奇信股份財務報表提供審計服務,審計業務收入合計367.92萬元(稅後)。天職國際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證監會認定,天職國際在奇信股份年報審計中未勤勉盡責,主要體現在四方面。一是未能恰當實施風險識別與評估程序。例如:審計底稿中未見在財務報表層次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審計程序,也未見根據職業判斷確定識別出的風險是否爲特別風險的審計程序。未基於收入確認存在舞弊風險的假定開展相關審計程序。認定應收賬款及壞賬準備等均存在舞弊風險,但卻未將其作爲特別風險。

二是貨幣資金實質性程序存在缺陷。例如:虛假記載未實際執行的現場獲取銀行對賬單等審計程序,對獲取的對賬單中流水信息、印鑑、格式等方面存在的大量明顯異常未予應有的關注。對公司開立於寧波銀行深圳分行的銀行存款函證存在回函寄件人爲公司人員、回函快遞單寄件單位和地址均爲空白等異常情況,未保持職業懷疑。大額資金流水檢查在抽樣規模、檢查內容等方面均不能滿足應收賬款的審計要求,無法爲應收賬款審計提供充分的證據。

三是應付票據實質性程序存在缺陷。例如:對奇信股份與無業務往來的公司之間存在的大額、頻繁開具商業匯票的情況、與主營業務相關的應付款項在“其他應付款”科目覈算、其他應付款減少時在貸方負數進行覈算、部分樣本憑證中銀行回單存在明顯異常等情況,未保持職業懷疑。

四是執行工程成本的審計程序存在缺陷。例如:奇信股份通過其開發的“工程管理系統”錄入並管控公司所有工程項目,但天職國際未充分了解相關工程項目管理情況,未對“工程管理系統”進行相關IT審計,以致未發現公司存在大量毛利率較低的內部承包項目,實際毛利率情況與公司披露嚴重不符。對奇信股份高速增長的勞務費支出、直接人工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結構差異較大等異常情況,未保持職業懷疑。未按照《存貨監盤計劃》擬定的監盤範圍實施存貨監盤。

另外,證監會還查實天職國際僞造、篡改、毀損審計工作底稿。2022年1月,深圳證監局向天職國際送達了《監督檢查通知書》,調取奇信股份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接到通知後,天職國際深圳分所的相關人員對奇信股份相關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進行了僞造、篡改、毀損。天職國際將前述底稿提交監管部門,同時對底稿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虛假保證。僞造、篡改、毀損行爲主要包括:篡改重要性水平及各類細節測試的抽樣、函證標準,刪除、修改詢證函記錄,僞造未實際執行的審計程序,刪除、修改對大額資金收付款檢查中的抽憑記錄,刪除審計工作底稿中流於形式的審計說明等。

證監會認爲,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對分所的業務活動、執業質量等承擔法律責任。天職國際的上述行爲構成違法行爲,並且情節嚴重。證監會決定,對天職國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367.92萬元,處以2339.62萬元罰款,並處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

天職國際隨後發佈聲明,表示充分尊重並誠懇接受中國證監會的處罰決定。天職國際指出,對於此次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天職國際深感慚愧、痛心和自責。此次行政處罰反映出了天職國際在新形勢下承擔更重歷史使命、面臨更大執業挑戰時,內部管理依然存在不足與缺陷。

“對受此次事件影響的客戶及合作伙伴深表歉意,對給予天職國際支持和信任的各界朋友深表感謝。”天職國際表示,將以此爲鑑,直面問題,在全所範圍內進行深刻反思,制定針對性的整改措施,進一步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強化內部管理,並誠意接受來自社會各界的監督、指導。未來會繼續堅持天職國際的品牌不動搖,繼續堅持高度一體化的管理不動搖,繼續堅持高標準的審計質量不動搖,服務好社會公衆、資本市場、客戶及合作伙伴,共同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健康發展。

瑞華所被“沒一罰二” 簽字注會擔責

在另一份罰單中,瑞華所和兩位簽字註冊會計師成爲了處罰主體。

經證監會查明,2018年度揚子新材時任第二大股東、總經理胡某林佔用揚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資金。瑞華所爲揚子新材2018年財務報表審計機構,對揚子新材2018年財務報表審計收費56.6萬元,簽字註冊會計師爲李某、陳某。

證監會查明,瑞華所在對揚子新材2018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包括函證程序執行不到位,針對異常情況,瑞華所的風險評估程序存在缺陷,未就關注到的異常情況採取恰當的審計應對措施。採購與付款流程測試程序執行不到位,瑞華所在穿行測試程序中要求“選取一筆2018年新簽訂的採購合同,並找到相應的入庫單、發票、付款憑據等資料”。但審計底稿中未見入庫單等與採購相關的原始憑證和物流單據複印件等重要的外部證據相關資料,審計程序存在缺陷等。

證監會決定,對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56.6萬元,並處以113.21萬元罰款。對李某、陳某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證監會壓實“看門人”責任

近年來,證監會從嚴打擊財務造假,對於“看門人”責任一再壓實,嚴懲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違法行爲。

僅今年上半年,就對多家會計師事務所開出罰單。如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責任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未對異常跡象保持合理懷疑,審計證據獲取不充分,函證程序存在缺陷,會計師事務所以及相關會計師均被依法處罰,合計罰沒610萬餘元。

又如,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在上市公司年報審計中風險評估及內控測試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採取恰當審計措施應對舞弊風險、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等未勤勉盡責行爲“沒一罰五”,並暫停其從事證券業務6個月,對3名責任人員分別處以罰款及相應年限市場禁入。

可以看出,監管部門通過依法對機構和責任個人進行“雙罰”、對嚴重失職失責違法主體堅決給予“資格罰”等方式,倒逼中介機構歸位盡責。業內人士指出,在金融監管趨嚴的大環境下,會計師事務所須不斷提升自身執業質量,謹記“看門人”職責,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企業股東與廣大投資者的權益。

責編:李丹

校對:劉榕枝

版權聲明

證券時報各平臺所有原創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我社保留追究相關行爲主體法律責任的權利。

轉載與合作可聯繫證券時報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sTimes

" Type="normal"@@-->

END

" Type="norm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