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欲投資北市雙子星開發案遭經濟部駁回 提告仍敗訴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2019年香港南海公司投資申請到臺北市參與西區門戶開發案,也就是雙子星開發案,但經濟部以國家安全爲理由不予覈准申請,該公司提行政訴訟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經濟部處分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判決駁回該公司的訴訟。可上訴。
香港南海公司與馬來西亞商馬頓公司共同參與臺北市政府主辦的雙子星開發案,2018年12月28日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公司依外國人投資條例規定,2019年1月25日向經濟部申請覈准,在臺灣成立10億元資本額的臺灣南海公司。
後來經濟部投審會會商、綜整各有關機關所提意見後,認爲南海控股公司以大陸內地爲其註冊國家,該集團與大陸市場淵源及關聯極深,易受大陸政策影響,該投資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決議不予覈准係爭投資之申請。
南海公司不服提告請求撤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香港南海公司作爲投資申請人之一,其因內部100%持股之母公司南海控股公司的股權結構、人事組織,股權質押予大陸地區人民對其營運有實質影響力之中國數碼公司,易受中共政權政策影響等。
合議庭認爲,該投資案有可能使大陸地區中共政權或人民有經由香港南海公司掌控或影響臺灣南海公司在係爭開發案營運,且該開發案爲國家重大公共建設,經濟部認定該投資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決議不予覈准並無違誤,駁回其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