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因詐助理費入獄…前竹縣女議員鄭昱芸再被夫抓包「跟律師睡同牀」
▲前新竹縣議員鄭昱芸。(圖/翻攝新竹縣政府網站)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前新竹縣議員鄭昱芸日前因涉及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21萬餘元的案件,遭最高法院審理後判刑3年8月,同時褫奪公權2年並啓動防逃機制,不料近期又被爆出,她與辯護律師趙忠源涉嫌不倫關係,被丈夫李男撞見共處一室,李男因此憤而對2人提起訴訟。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2人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2人連帶賠償40萬元。
據瞭解,鄭昱芸與李男結婚14年,育有一女。去年開始,李男發現鄭昱芸與趙忠源關係不尋常,2人時常一同進出。鄭昱芸解釋趙忠源是她的法律諮詢合作律師,並反指李男不信任她。然而,趙忠源卻在新竹縣芎林鄉廣福宮前向李男坦白與鄭昱芸交往,並要求李男簽字離婚。
今年2月22日早上,李男臨時回家,竟然發現趙忠源與鄭昱芸同牀共枕於臥室牀上,且還看到趙忠源當時下半身幾乎裸體,腿部跨在鄭昱芸身上,因此憤而對2人提出連帶求償2百萬元訴訟。
新竹地院審理時,趙忠源否認與鄭昱芸有不正當關係,聲稱兩人只是合作關係,當天他是爲了幫助鄭昱芸整理離婚相關證據資料,纔會在鄭昱芸家中過夜,至於脫褲是因爲睡前小便時滴到褲管,纔會將褲子脫下。而鄭昱芸也附和趙男說法,堅稱自己當時適逢生理期很困就先睡了,且身上衣着完整,蓋着自己的被子,並未做出任何逾矩的事。
然而,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爲,根據鄭女丈夫提出的照片證據,鄭昱芸與趙忠源當時共臥牀上,趙男露出大腿朝鄭女身邊靠,這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爲分際,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幸福,侵害鄭女丈夫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因此,法院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鄭女丈夫40萬元。
鄭昱芸現年46歲,畢業於臺大政治研究所,原爲新竹縣第7選區芎林鄉唯一一席議員,曾任芎林鄉民代表、工研院研究員、芎林鄉地方發展協會理事長,原本形象相當清新。然而,因詐領助理費案,她已遭解職,並在今年4月10日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