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娛:郭富城經紀人小美,功過何分?

「在文字中證道。——唐淚」

小美與郭富城。

本來不久之前,纔剛剛簡單聊了一下這兩位。

撇開一些無知、卑劣且上不得檯面之念,以娛樂圈中人經歷對照,二人的坦蕩、相互成就、偕行半生與宛若家人,皆令人感動且由衷欽佩。

但很偶然,看到有一種言論。

有人認爲,“小美只有苦勞,沒有功勞”,理由是“93~97這5年,是aaron事業低谷階段,專輯在市場上幾乎無人問津,銷量少得可憐。在香港的幾年,熱度遠不及初期在臺灣時候火。”

觀點頗爲有趣。

不揣測他人。

但不諱言,筆者也曾經吐槽過,如果郭富城不在1992年返回香港,或者即便回到香港,也不要急着轉型,起碼將初始風格延續至1995年,再考慮轉型,或也不遲。

然若當真探求,這件事情頗爲複雜。

衆所周知,郭富城憑廣告爆紅臺灣,然後被飛碟簽下,連發三張唱片,以全亞洲銷量而論,張張破百萬張。

這件事情,由唱片公司、經紀人公司和昔日傳媒三方印證。

而隨着1992年回到香港,他的主要精力,開始傾斜到粵語歌壇。

但普通話唱片當然也沒間斷。

先後發行了《愛你》、《把所有的愛都留給你》、《夢難留》、《夢的盡頭就是天涯》、《渴望》,以及《我的開始在這裡》、《風不息》、《信鴿》、《誰會記得我》和《愛定你》、《真的怕了》、《旅途·愉快》等普通話唱片。

雖然數量和密度皆不及粵語唱片,但也算是沒拉下。

不過,銷量也確實再未重現輝煌。

似乎印證了上言。

但這並不是真相。

這個世界,從來沒有一成不變。

1992年,郭富城返港封王,四大天王概念初現。

這是整個華語娛樂圈,一次影響力深遠的變革,其帶來的衝擊並不僅限於香港一地,而是對整個華語娛樂圈的衝擊與“洗牌”。

換句話說,從這個名號出現的那一刻開始,“四大天王”就成了“王炸”。

所到之處,當者披靡。

然而單就郭富城個人而言,影響力反而被“分薄”。

再加上,如果不考慮組合式的“小虎隊”,自郭富城開始,青春偶像型歌手開始集體涌現,諸如林志穎、金城武和單飛的吳奇隆,都有頗大聲勢。

蛋糕或許沒有縮水,但“分蛋糕”的人多了。

這是其一。

飛碟唱片曾經很強。

公司麾下,從蘇芮、蔡琴、黃鶯鶯,到王傑、姜育恆、小虎隊、張雨生和郭富城、鄭智化,無論銷量還是聲勢,都可堪稱恐怖。

可能有人會說,後來還有林志穎,以及葉倩文和劉德華這兩位大咖。

但實際上,早在1991年,華納音樂集團就收購了飛碟的部分股權,到1992年的時候,原來的“飛碟”就已經變成了“華納飛碟”。

所以林、葉和劉或都不算“原始”意味的飛碟成員。

1993年,飛碟唱片的編碼從傳統年份流水號變成了華納統一編碼。

有樂迷發現,張雨生1994年專輯《卡拉OK·臺北·我》的內頁,發行吳楚楚、監製彭國華、統籌陳大力三個名字消失,只留下一行“飛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飛碟被華納完全收購。

舊部分崩,歌手們約滿後幾乎盡數離巢,“華納飛碟”旗下,一度僅剩郭富城和鄭秀文這“一王一後”撐場。

而從1992年開始,飛碟唱片內部已有暗流。

這是其二。

這兩大主因之外,或才能談及郭富城的轉型。

以《風不息》爲界,郭富城揮別了自己的“蘑菇頭”時代,將形象與歌路一同轉軌,踏上了“百變”之途。

而在此前,他的普通話歌曲風格,就已經處於了一個“漸變”的狀態。

這當然會帶來歌迷羣體的流失與更替。

但與之同時,郭富城在粵語區的攻城略地,就不可不見。

從《狂野之城》、《鐵幕誘惑》到《純真傳說》,再從《備忘錄》、《聽風的歌》、《愛的呼喚》而至《唱這歌》、《風裡密碼》和《一變傾城》,其唱功進步之速、風格跨度之大、抵達高度之高,皆毋庸置疑。

而若要以銷量論英雄,就可談及一個早前講過的榜單。

1993年,香港IFPI銷量榜正式成立。

可以眼見,郭富城從一開始的排名最末,一路逆“殺”,到了1998年,以9冠33周在榜單全年銷量成績,登頂天王之巔。

以天王爭霸而論,單論香港區域的銷量情況,郭富城僅次於張學友。

這難道不叫成功?

當然,上文這位朋友,也剛好把1998年撇下。

他同時認爲,“直到98年,郭富城代言百事可樂和主演電影《風雲》,纔出現轉機。這兩次翻身仗,我不知道其中有沒有小美牽線搭橋,如果沒有,那小美對aaron真的是一點功勞都沒有,轉型反而是失敗之舉。”

其實坊間一直有種言論。

在某些人的擁躉看來,郭富城是昔年根基最爲薄弱的天王,他能夠逆襲,甚至在足堪與一直長紅的劉德華掰手腕,小美是最大的功臣。

進而結論,如果沒有小美,郭富城根本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

這種邏輯,也同樣讓人感覺“一言難盡”。

善意一點理解,很多人或都不懂,什麼叫做“全面”觀察和理解問題。

是謂“一葉障目”。

進一步解讀。

任何時代的新偶像,本身在新鮮過後,就會開始持久戰,哪有一直驚天爆紅的玩法?

以郭富城來講,職業生涯榮耀可稱無數。

撇開早年經歷,無論是連莊最受歡迎男歌手獎、兩奪叱吒樂壇至尊歌曲大獎、同一年度獨攬香港全部男歌手大獎、奪票房年冠、百事巨星、廣告天王、舞臺王者、連莊影帝,乃及優質歌、舞、影作品無數,諸多領域,都當真可謂罕逢敵手。

稱一句“天花板”級別,絲毫不過。

而上文所見的榮耀,又如何會是一日之功?

所以小美與郭富城相攜走過的每一步,都是他日後登頂的養分。

這如何可以簡單剝離?

再回題目。

無論郭富城天資如何卓越。

若沒有小美的全力護航與竭力籌謀,他又如何可以全情投入,一直在歌舞影的藝術之途高歌猛進,無須旁騖?

反過來說,無論小美如何精明強幹,若無郭富城的傲人天資,也只能徒呼奈何。

所以該如何定論?當然是雙向成就。

還復需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