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不道歉又抹黑」侯辦提告違反選罷法、誹謗罪
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呂家愷、律師李承志今(30)日針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惡意抹黑凱旋苑逃漏稅前往臺北地方檢察署提告違反選罷法、誹謗罪等罪。圖/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提供
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呂家愷、律師李承志今日針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惡意抹黑凱旋苑逃漏稅前往臺北地方檢察署提告違反選罷法、誹謗罪等罪。又昱公司委任律師陳佳瑤也說,只要有逃漏稅就會被處罰,請高嘉瑜拿出有逃漏稅被處罰的文件,否則就是子虛烏有指控。
呂家愷說,前天競辦對立法委員高嘉瑜,已經發出24小時請她道歉及下架的聲明,很遺憾的到昨天晚上6點半,高嘉瑜委員不但沒有道歉,連她臉書上的貼文也沒有下架之外,甚至變本加厲,持續的發文來抹黑侯友宜。
呂家愷強調,侯友宜凱旋苑的案子,不管是2018年、2022年甚至今年2023年,都多次開了很多記者會出來澄清,但是「沉睡的人叫不醒」,既然高嘉瑜選擇要裝睡,裝睡的人叫不醒,那就走法律途徑把高嘉瑜叫醒。
律師李承志也說,這已經嚴重影響到當事人的名譽,涉及刑法310條第二項加重誹謗罪,高嘉瑜在臉書上強調逃漏稅、包租公、騙子,這絕對不是事實,在選舉的時候不問是非、泯滅人性,這樣對樣的攻擊,決定用法律來捍衛名譽與正義。
「設立又昱公司就是爲了要合法繳稅」陳佳瑤說,又昱公司從23%綜合所得稅自動調成整爲33%,有時候還會繳超過,都是同業利率最高標準,何來逃漏稅之有?設立公司是因爲有發票可以繳稅。
陳佳瑤說,但有人卻在媒體上污衊開公司是爲了逃漏稅,甚至表示個人租房就要報所得稅40%,公司才報23%、33%,這是完全是誤導大衆不懂法律,故意曲解法令的說法,個人租房不是所有租金要繳稅,要先扣43%成本與費用,其他57%纔要繳稅,不是所有都要繳稅
陳佳瑤表示,財政部明文規定,租房有固定場所、有僱用人員,就不能用個人租屋,要設立公司、要有稅籍編號,不能個人出租,這是財政部規定,所以又昱公司不是爲了逃漏稅設立,超商跟路邊攤誰要繳稅?誰繳比較高的稅?這樣說就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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