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購電藏富於「民」民衆黨立委批:系統性犯罪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則表示,國民黨過去很多退下來的高官也到能源公司,不用特別着墨民進黨前立委擔任一家公司的負責人,法律規定不行、大家都不行,國民黨在公司擔任獨董的是一大堆。(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日前指出,前立委賴勁麟在擔任立委期間,推動制定獎勵再生能源條例,卸任之後馬上轉任綠電企業的董事長,沒有利益迴避,拿「自己通過的法來買自己的電」,根本是藏富於「民」。對此,民衆黨立委張其祿表示,爲什麼購電要這麼高的成本,這也牽涉很多地方首長或議長等人是相關弊案,是系統性的犯罪,都應該好好查查。

張其祿指出,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綠能等相關問題都牽涉到臺電高額虧損,購電一直以來引起國人懷疑,爲什麼要購置這麼高成本的電,從苗栗、彰化、雲林到臺南,牽涉很多地方的首長或議長相關人士弊案,是系統性的犯罪,到底哪些公司做這些生意,怎麼會取得不合理的價金,都應該好好查查。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則表示,國民黨過去很多退下來的高官也到能源公司,不用特別着墨民進黨前立委擔任一家公司的負責人,法律規定不行、大家都不行,國民黨在公司擔任獨董的是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