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公共危險物品場所5年13火警 消防局列4點建議改進預防
高雄市消防局針對高雄市公共危險物品既設合法場所進行分析。(洪靖宜攝)
高雄工業區及產業園區幅員廣大,製造或儲存公共危險物品的工廠衆多,根據高雄市消防局統計,近5年來高雄市制造儲存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共發生13起火警,爲此提出4點改善預防建議,並持續協助既設合法場所改善完畢,避免火災發生,也能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根據高雄市消防局統計,從2017年至2021年7月爲止近5年來製造、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共發生13起火警,發生原因有施工不慎、瓦斯或化學物品泄漏等,大部分發生火災行政區集中在林園區、小港區爲主。科員邱泊旋提到,危物工廠火災只要一發生就容易爆炸或是瞬間全面燃燒,比起一般火災危害性更高。
對此,高雄市消防局針對該些場所提出4點改進建議,首先在安全管理措施部分,要求業者確實執行自身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的製程安全、儲存安全、處理作業、用火用電監督及施工安全等管理作業;消防局對於曾發生火災事故的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加強平時檢查督導、夜間及假日保安監督制度支督導以及違規查處。
另外,加強工業區區域聯防機制,針對各工業區依不同大隊轄區建立區域聯防機制,包含可支援救災項目、聯防物資和救災訊息互通。再者,要強化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相關設備或設施自主檢查,及強化自身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所需各項安全防護設備,以防範火災事故發生。最後,火災事故大多發生於製造場所、室內儲存場所、室外儲槽場所及一般處理場所,除應要求業者落實員工安全管理教育訓練外,消防局協助業者加強實地消防救災演練,使火災發生初期即能迅速將火勢撲滅,以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除此之外,依照《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制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9條規定,位於高雄且在2006年11月1日前已設置場所,應於2008年10月31日前,檢附場所位置、構造、設備圖說及改善計劃陳報消防局。經統計,從去年6月剩380處既設合法場所尚未改善完畢,直到今年9月剩154處尚未改善完畢。消防局也持續輔導業者儘速合法,查驗時就無爭議部分,以場所爲單位給予部分覈准,加快流程,提升整體安全性。
高雄市消防局也將於今年10月底至11月期間,也就是公共危險物品工廠陸續進入歲修季度,辦理公共危險物品高風險工廠講習,一共3場,提醒業者重視施工安全和了解公共危險物品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