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董事長劉維琪接任 向交部求償3千億元
▲高鐵今日董事會通過原獨立董事劉維琪出任董事長,同時最快明天提出仲裁向交部求償3099億元。(圖/記者陳明仁攝)
臺灣高鐵公司董事會今(16)日選任高鐵原獨立董事劉維琪出任董事長。劉維琪表示,上任後最重要的三件任務分別是確保營運安全便捷,提出財務改善修正方案,基於時效必須聲請仲裁,包括「九二一大地震等九項不可抗力、除外情事及情事變更」等三案將向交部求償3099億元,最快明天提出仲裁。
劉維琪指出,目前營運準點率高達99%以上,已超過日本新幹線。因此首要任務是確保高鐵安全便捷是高鐵公司的首要任務,特別是春節期間的各項疏運工作,皆已要求完成相關規劃及執行作業,並提醒同仁務必堅守崗位、提高警覺,務須讓乘客能夠安全準時地返鄉。
其次,對於財務改善修正方案,劉維琪說,原財改案透過減資後再分兩次增資,可以解決公司可能資不抵債的問題,其中第一次增資爲洽特定人,第二次增資爲全民釋股。如果將原財改案的兩次增資順序對調,也就是減資後先全民釋股,若無法達到預定增資金額,再將不足部分洽原有股東及泛公股特定人。
劉維琪認爲,增資順序對調後,先全民釋股就可消除立法院審查時,對圖利財團的疑慮。若全民釋股仍募不足預定股數,顯示並沒有延長特許期太長或新增資股東投報率太高的問題,這時再洽原有股東及泛公股特定人,比較能獲得社會支持。財改修正案將於三月間提請董事會討論後,再行提出。
至於聲請仲裁,本次董事會也決議,依「臺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及相關法令之規範,針對「九二一大地震等九項不可抗力、除外情事及情事變更」、「法定優待票所生之短收差額」及「運量重大變化」等三案,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聲請仲裁。
高鐵公司估計三案共損失新臺幣3099億元,但就仲裁策略考量,本次提付仲裁之金額爲新臺幣575億元。其中「九二一大地震等九項不可抗力、除外情事及情事變更」一案有罹於時效之風險,爲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不得不依約、依法提出仲裁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