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列車廁所門打不開 他「燒衛生紙求救」判無罪

▲「門打不開」困高鐵男廁乘客衛生紙求救判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黃姓民衆在高鐵車廂廁所時,因爲門打不開受困,他竟用燒衛生紙的方式,試圖透過煙霧偵測器來求救,保全人員發現廁所煙霧瀰漫,以爲有人縱火,趕緊請列車長來開門;黃男因涉公共危險罪挨告,但新北地院法官認爲他沒有縱火的犯意,判決無罪。

這起罕見案例發生在2015年10月,黃姓乘客受困廁所,由於沒有求救鈴,他想到用打火機燒衛生紙的方式求救;黃男原本獲不起訴,但再議發回後被起訴。

律師陳致宇表示,「公共危險罪依照刑法規定,需要有縱火的犯意還有客觀上延燒的危險性可能性,法官的判決書上也有指出,如果真的有縱火的犯意,哪有放火以後不跑的道理,而且他如果真的想要放火的話,他大可把廁所內所有的衛生紙跟馬桶坐墊全部燒掉,但他沒有這樣做。」

「困在裡面如果沒有人聽到的話,很危險」、「如果說沒有求救鈴,那就只能敲門大聲呼喊啊!」,民衆認爲,雖然黃男的作法爭議,但高鐵廁所應該裝設求救鈴。對此高鐵表示,目前有34組列車,其中30組是在營運前採購,當時求救鈴並不是必備項目,不過從2013年起添購的4組列車都有裝設。

雖然黃男獲判無罪,但畢竟在列車上點火還是很危險,民衆可以改用拍門的方式,加上站內人員定期巡視,才能在緊急狀況下隨時應變。(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