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工廠偷埋廢漆渣 環保局重罰

高市環保署人員與保七總隊人員至涉嫌違法掩埋廢漆渣工廠稽查。(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高雄1家金屬建材工廠涉嫌違法掩埋廢漆渣,檢警及環保局等單位於6月前往該公司所屬小港廠、林園廠及總公司等5處搜索稽查,共開挖10處取出樣本檢驗,發現土壤裡含甲苯、乙苯、二甲苯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超標,並發現其他缺失,環保局共開罰391萬8000元,保七總隊也帶回6人訊問,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偵辦。

今年4月有民衆檢舉,指某建材公司在自家的林園金屬建材工廠偷埋廢漆渣,環保局與警政署保七總隊、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大隊等單位6月8日前往該公司位於小港、林園等5處廠區展開搜查,開挖10處,取出樣本檢驗,發現土壤裡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超標,包含甲苯超標5.88倍、乙苯超標4.56倍、二甲苯更是超標8.46倍之多。

環保局查出,該公司先於2019年在自家廠內非法掩埋廢漆渣,並以水泥覆蓋,到了今年初,再委由合法清除業者挖除廢漆渣,載運到合法處理廠處理,以「合法掩護非法」偷埋廢漆渣的行爲,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此外,該公司未檢具廢棄物清理計劃書送審,及廢酒精空桶未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等違規行爲,分別違反同法第31條及第36條。

另外,該公司小港二廠、三廠因廢棄物貯存缺失,違反同法第31條規定,而林園一廠至三廠,未檢具廢棄物清理計劃書送審、廢岩棉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的設備或措施也均違反規定,總計開罰16件,共391萬8000元。

保七總隊也帶回陳姓負責人、廠長及環保專責人員等6人偵辦,由於經環保主管機關認定該公司未經環保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另外,該公司廢棄物產出量上網申報數據與實際產出量不符,則涉嫌申報不實規定,將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