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計程車乘客疑運將繞路 隨意一句話拘役20天
高雄劉姓男子搭計程車,認爲司機故意繞路起爭執,說了一句「我等一下就打死你」,反遭司機控告恐嚇。庭訊時,他雖稱「吵架沒好話」,並沒有恐嚇的意思,但法官仍以他把加惡害的語言已通知司機,依恐嚇罪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劉姓男子(45歲)4月3日凌晨,在高雄市鳳山區保泰路與自強路口,搭黃姓司機的計程車,不久到鳳山區中山西路與光復路口,他認爲黃故意繞路,恫嚇稱「我等一下就打死你」,丟了200元給司機後,又稱「要輸贏嗎」,便遭司機控告恐嚇。
劉在高雄地院簡易庭否認有恐嚇的意思,說「吵架沒好話,吵架哪裡叫做恐嚇」,並沒有要恐嚇司機,只是與司機爭執而已。不過,法官看法不同。
法官認爲,刑法的恐嚇罪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來恐嚇他人,而將加惡害的言語或舉動通知被害人,足以達到使他人生畏怖之心;因黃姓司機確實因而心生畏懼,劉男難以推諉不知情,主觀上自有恐嚇之故意,判他有罪。全案可上訴。
男子懷疑計程車司機繞路,隨意撂一句話被判有罪。記者林保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