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教育局擬設「防溺新規」 學生危險區戲水恐記小過
爲了防止學生溺斃的意外再次發生,高雄市教育局日前特別發文,要求各個國高中增訂校規,假如學生到危險區域戲水,將面臨小過懲處;假如有學生溺斃,當年度校長的考績就不得列爲甲等,一旦實施將是全國創舉。
《自由時報》報導,從民國100年到今年5月,高雄各級學校因戲水溺斃的人數共有13人。爲了杜絕意外發生,高雄市教育局發文要求,各個國高中應制訂校規,以記小過方式懲罰到「危險水域」的學生;另外若有學生不幸喪生,還可能拿校長當年度的考績開刀。
對此,岡山區某國小的學務主任有不同意見,表示教育局的公文太過籠統,「危險水域」及「未經公告合格水域」的範圍也沒有明確界定;教育局應事先諮詢相關單位,並考量執行的困難度再來規劃、制定範本給學校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