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追酒駕遭小黃撞倒骨折 他落網收10張罰單恐噴9萬再送辦
王員追逐拒檢逃逸酒駕駕駛時,意外與計程車發生擦撞造成手骨折。(戴志揚翻攝)
高雄市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網,今(10)日凌晨4點26分,在苓雅區四維四路與中華四路口巡邏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疑似有蛇行酒駕跡象,王姓員警立刻開啓警示燈攔查,但轎車竟拒絕停車受檢,一路闖紅燈逃逸,王員在後方緊追至仁愛二街與新田路口時,不慎與計程車碰撞當場倒地,造成右手骨折,右腿擦挫傷送醫急救,目前並無大礙,警方事後逮捕逃逸自小客車張姓駕駛,果仁發現有酒駕,當場開出10張罰單,恐吃下9萬罰單,並移送法辦。
根據調查,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王姓員警10日4時26分於中華四路與四維四路發現疑似酒駕自小客車,王員開啓警示燈攔查,該自小客未配合停車受檢,王員便尾隨伺機攔查,4時28分不慎於仁愛二街與新田路口與楊姓營小客駕駛發生碰撞,王姓員警全身擦挫傷送醫治療,楊姓營小客駕駛無受傷,雙方均無酒駕情事,肇事原因待交大分析鑑定。
王員追逐拒檢逃逸酒駕駕駛時,意外與計程車發生擦撞造成手骨折。(戴志揚翻攝)
分局立刻循線火速於上午7時在自強路查獲自小客張姓駕駛,張男坦承是駕駛人,遭逮時身上仍有酒味,警方依規定對張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爲0.14mg/L,後續針對其行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7張罰單,若以最處罰高額計算,至少6萬元。
警方表示,另除原有交通違規外,其拒檢逃逸部分再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0 條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爲,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違規人張男舉發共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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