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網友誘9歲女童拍洗澡片 竟加她同學IG傳看欣賞
高雄王姓男子在網路結識年僅9歲的女童,王男要求女童拍洗澡的畫面給他看,王男收到後竟把影片傳給女童的同學欣賞,影片外流後女童向父母求援、報警,高雄地院法官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王男徒刑2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去年1月透過IG認識9歲女童,兩人聊了一陣子後,王男請女童洗澡時拍下影片給他觀賞,女童反要求王男也拍影片給她,兩人便互相拍下裸體影片傳給對方欣賞。
不料王男事後透過女童的IG好友,結識女方同學,竟把持有的私密影片傳給女童的同學欣賞,同學看到影片後急着告訴女童私密影片外流。
事後女童父母得知愛女遭王男誘拍私密影片,帶着女兒報案,王男也被檢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偵結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男坦承犯行,並花錢和女童的爸媽和解,爸媽希望本案趕快結束,同意和解條件,讓女童不用再出庭。
法官認爲,王男只是爲了滿足自身性慾,竟利用女童判斷能力不足的身心狀態,在網路上要求她自拍性影像後傳送予他,已嚴重影響女童身心之健全發展,事後雖然雙方已達成和解,但客觀上顯然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並無情堪憫恕,不同意減刑,依製造和散佈兒童性影像兩罪,判徒刑2年2月,可上訴。
高雄地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