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少年欠錢避不見面 債主恐嚇將侵門踏戶去開槍
劉姓男子爲了催債,涉恐嚇黃姓少年將上門開槍,被高雄地方法院判拘役30日。(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劉姓男子借錢給黃姓少年,到了約定還錢時間黃姓少年卻避不見面,不接聽電話,竟發簡訊恐嚇黃姓少年「你小港不用住了」、「我晚上7點前沒看到你跟我聯絡,我去撞你家鐵門,把你媽媽叫出來罰站」,幾個小時後又傳訊息:「X你娘機X,今天去你家開槍」等文字,黃姓少年心生畏懼報警查辦,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恐嚇罪判劉男拘役30日。
判決指出,黃姓少年經朋友介紹認識劉姓男子,黃姓少年因手頭不便向劉男借錢,到了約定還錢的時間,劉男卻不見黃姓少年還錢,劉男於今年1月22日凌晨零點打電話給黃姓少年催促。因還不出錢,黃姓少年聽友人建議,沒有接電話,劉男接用通訊軟體及電話連打20幾通,黃姓少年均未接聽,此舉引發劉男不滿。
到了當天清晨8點,劉姓男子即傳電話簡訊給黃姓少年「你小港不用住了」,接著於當日11時15分傳發再傳訊息:「我晚上7點前沒看到你跟我聯絡,我去撞你家鐵門,你不在家沒關係,我會把你媽媽叫出來罰站」,再於同日14時20分再傳發訊息:「X你娘機X,今天去你家開槍」。當時在友人住處躲債的黃姓少年收到這一連串的恐嚇簡訊,因心生畏懼報警偵辦。
高雄地院法官判決指出,劉姓與黃姓少年僅因細故產生糾紛,竟接連以撞鐵門、叫黃姓少年母親罰站、上門開槍等語恐嚇黃姓少年,令黃姓少年心生畏懼及蒙受精神上之痛苦,所爲誠屬不該,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