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六少女遭父侵害49次 網友聽她訴苦揭狼父惡行
少女遭父親指侵多次,直到跟網友訴苦才曝光,狼父遭判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高雄1名父親趁小女兒熟睡時,潛入房間指侵,女兒將這件事告訴網友,才揭發狼父惡行。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計算他指侵女兒49次,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刑5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父親於2008年和太太離婚,雙胞胎女兒由夫妻倆分別扶養,爸爸單獨扶養姐姐,等到妹妹6歲後,就將小女兒接回一起生活照顧。沒想到該名父親被控從2020年起,趁就讀小六的小女兒熟睡時,偷偷潛入房間指侵得逞。
直到前年2月,小女兒與陳姓網友聊天時,吐露出這件事,網友立刻協助報警併到醫院檢查,惡父惡行才曝光。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他稱是檢查女兒分泌物,他的辯護人則稱處女膜陳舊性裂傷造成原因很多,沒辦法證明是父親造成,且鑑定也沒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羣,陳述內容恐與事實不符。
大女兒則曾稱:「妹妹曾經告訴我,爸爸利用她深夜熟睡時,有用手指去摸下體,也有用手指插入陰道,大概跟我說過5次,情緒上都很不開心」、「而我妹妹是個很活潑的人,很少有不開心的情緒」。
法官認爲,雖然少女沒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羣,但被害人對於遭侵害的方式和身心反應未必相同,因此不可推論必然未遭到乘機性交事實,法官根據2名女兒說法及綜合事證後,認定該父從2020年2月起至隔年1月間,趁小女兒熟睡時指侵,認爲他爲滿足個人性欲,違悖人倫綱常,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交罪,共6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共43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4月,合併判刑有期徒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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