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涌誠追殺陳隆翔 向誰表功
(圖/本報系資料照)
監察院6日彈劾檢察官陳隆翔的公告,等於向全世界通告,民進黨政府在臺灣實施綠色恐怖,監察院正式掛上「臺灣東廠」招牌的事實。
民進黨控制的監察院才走了一個藉監察權打擊異己司法官的陳師孟,卻又來了更多的「類陳師孟」監委,讓監察院的臺灣東廠化更爲徹底。面對監察院這樣的荒誕化,我們只能期待司法及檢察界能勇於對抗這樣的政治黑手,給老百姓留點可以喘息的空間。
此次高涌誠、林鬱容提的彈劾案有明顯的荒謬處,一是針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個人打官司打輸的案件,極端針對性地找承辦檢察官陳隆翔麻煩,似乎有意藉彈劾承辦檢察官,儆所有司法官,立民進黨人的威。
二是明目張膽地違背一事不再理的原則,創紀錄地對同一件事、同一位檢察官進行二次彈劾,目的就是要告訴天下人,現在的監察院是民進黨的監察院,有哪個官員、檢察官、法官敢不聽民進黨的話,就要你好看。
這件事很容易看懂。監委高涌誠、林鬱容二次就陳隆翔偵辦的「前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涉嫌以不實單據詐領補助款案件」,指責陳隆翔「就該案重要爭點未致力於真實之發現云云」而彈劾陳隆翔。但事實上,讓段宜康打輸官司的不是陳隆翔。
103年彰化縣長選舉期間,段宜康爲協助同黨參選人魏明谷競選,公開指摘參選對手林滄敏在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期間詐領補助款。段還以「陳述如果不是事實,就當衆把一顆曲棍球吃了!」魏明谷接着對外散播段的指摘。林滄敏對段及魏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索賠100萬元。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段、魏侵害林滄敏的名譽權,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兩造都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判決段、魏還應連帶再賠林70萬元。段、魏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無理由,將上訴駁回,全案確定。段、魏提再審又被駁回。
段宜康、魏明谷走遍了我國司法三級三審,甚至再審的救濟體制,還是敗訴收場。這說明不同層級的法院、多位法官都認爲段、魏指摘之事並無實據。可能是檢察官比較好欺侮,或者高涌誠覺得陳隆翔「沒有認真」幫段宜康找事證,所以第一次彈劾了陳隆翔。這次彈劾被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不受懲戒之後,監委不滿提再審,懲戒法院又認定再審「顯無理由」予以駁回。
法院能打的官司都打輸了,監委的彈劾也全面潰敗,高涌誠等監委這回顧不得國家體制及法理原則,也不管民進黨的顏面,公然違背一事不再理的原則,又一次彈劾陳隆翔。
很顯然,高涌誠等監委這樣的彈劾夾帶了很多氣。氣民進黨全面執政了,爲什麼司法院的那些人還真這麼不長眼,一定要給他們顏色看看。蔡總統在提名高涌誠續任監委時,檢察界人士就戲稱,高有機會蟬聯「司法官最頭痛的人物」封號,如今他果然不負衆望,難道這就是蔡總統所希望的嗎?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