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周玉蔻檢不起訴 高虹安臉書怒批司法正義休克

新竹市長高虹安提告名嘴周玉蔻違反選罷法、加重誹謗罪,檢方調查後不起訴處分。(邱立雅攝)

名嘴周玉蔻去年在臉書發文,指鴻海創辦人郭臺銘反對高虹安與助理李忠庭交往的理由,「是李當時有老婆」,影射高是「小三」,高怒控周違反選罷法、加重誹謗罪,臺北地檢署調查後7日不起訴認定,高虹安隨即在臉書發文借幕僚的說法怒批「臺灣的司法正義休克」。

周玉蔻去年11月2日在臉書發文,指邱姓名嘴在政論節目上說,郭臺銘反對高虹安與李忠庭助理男女朋友關係交往的理由,是「人家當時有老婆」、「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時值國民黨初選前後」。

因正值新竹市長選舉,高虹安認爲周玉蔻言論不實,影射她是介入李婚姻的「小三」,並影響新竹市長選舉,控告周違反選罷法、加重誹謗罪。檢方調查後認爲,周依據消息來源發表言論,其言論縱非精確,但並非全然無據,她說法雖與事實不盡相符,但無法排除其主觀上認有當理由確信爲真實,周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高虹安當天中午發文指出,由報導內容可知,檢察官既然已經認定周玉蔻所言「與事實不符」,就應該考量彼時不實言論造成了被影射當事人的親友,不僅遭到肉搜霸凌、無辜孩童被揭露照片,甚至出現往生者冰存位置被網紅於社羣媒體宣傳等等極其離譜的情事,當事人的聲譽與生活,都受到了極度嚴重的侵害。

高虹安指出,被告周玉蔻及其所提及引述的兩位邱姓、徐姓名嘴皆爲資深媒體人,生涯擔任過採訪記者,面對可能造成當事人重大影響的報導,自始至終都未求證當事人說詞,僅憑耳語謠言就逕自採信,完全已違反新聞倫理「反覆查證真實爲上,絕不僞造作假」,檢察官所謂「雖非事實但仍有據」的來源,竟是如此輕率而不負責任,以如此寬容大量的尺度,對被告周玉蔻做出不起訴處分。

高虹安表示將會再與律師討論,以其他司法途徑捍衛權益,也表達對於以不實謠言攻擊政敵、甚至波及無辜當事人親友的離譜行徑,最沈痛的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