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欠債拖累家人 弟找友人聯手捆綁毆打拘禁22小時

林姓男子不滿哥哥欠債拖累家人,夥同2名友人一起將哥哥捆綁脫光衣服後毆打拘禁22小時,高雄地院法官認情有可原,判拘役50日,緩刑2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林姓男子不滿哥哥長期在外借錢拖累家人,債主上門討債騷擾林母,去年3月,林男夥同林姓老闆、張姓同事一起將林兄帶到高雄市大寮區林姓老闆的員工宿舍,將林兄以鐵鏈、手銬捆綁、脫光衣服,再以電擊棒、水管、球棒毆打後拘禁22小時。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妨害自由罪,判林弟拘役50日,林姓老闆 及張姓同事各拘役40日,均緩刑2年。

判決指出,被害人林姓男子長期不務正業,在外到處借錢,甚至向地下錢莊借錢,家人替他還了300多萬元,債主還侵門踏戶到林家討債騷擾林母,他的弟弟看不下去,與林姓老闆、張姓同事討論後,決定一起教訓林姓男子。

去年3月28日晚上8點多,林姓弟弟與林姓老闆、張姓同事等3人以幫林兄還債爲由,騙林兄到林姓老闆的員工宿舍,也約來債主,幫林兄還了2萬5000元后,將林兄帶到宿舍3樓廁所旁以鐵鏈、鎖頭、手銬捆綁,把身上衣物脫光,使他全身赤裸,3人拿事前準備的電擊棒(沒電池)、水管、球棒毆打林兄,達1小時之久,造成林兄胸腹部挫傷、四肢多處挫瘀傷。當晚10時許,林弟及林姓老闆將林兄交由張姓同事負責看守。

隔天張男出外工作,林兄趁機對外呼救,被路過民衆聽到後報警,警方在18時到場救出林兄,循線逮捕涉嫌毆打及拘禁林兄的3人,查扣毆打的器具,將3名嫌犯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3名被告都是基於一時氣憤,做出失慮的行爲,事後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均無再犯之虞,暫不執行其刑,均予以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