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死者父籲修法「家長負擔刑責」

校園發生割頸案件,師生安全議題引發熱議。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該名父親表示,兒子品學兼優、見義勇爲,不料卻引來殺身之禍。唯一的兒子告別了人世,但兩名涉案少年卻沒有悔意,少事法給予兩位少年受教化、重新開始的機會,「請問誰給我兒子重生的機會?」

該名父親談到,兩位少年偏差紀錄罄竹難書,但兩名少年的態度,證明過往的輔導教育均無效,再加上兩人和他們的父母早已脫產,沒有賠償能力,受害家屬求償無門。希望社會一同推動修法,補足社會安全網。

「孩想陪你長大」總召徐妮妮表示,呼籲政府召開前科塗銷制度公聽會,確保修法能貼近民意、平衡各方利益。

不過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說,刑法規定,未滿十八歲或八十歲以上犯罪者得減刑,其保護的必要性在於保全相關對象負刑事責任的平等性,是世界各國共識,是否要修法使曝險少年家長負刑責,應由刑法主管機關研議。至於少年事件處理法則是針對少年保護及少年刑事案件。

至於少年犯前科塗銷的相關規定,司法院近期已研議朝向增設塗銷條件方向進行修法,如受刑執行完畢三年內,未觸犯刑罰或少年刑事案件者,始得視爲未曾受各該宣告,塗銷前案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