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環衛工戴定位手錶,20分鐘不動就喊加油!這算鼓勵還是監視?

真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

定位手錶這個東西,一般不是用來幫助鐵人三項或者馬拉松運動員計算成績,就是給小朋友佩戴防止走失,但是給環衛工人戴上定位手錶……你能想象嗎?

這還真不是天方夜譚,也不是什麼社會實驗,而是曾經發生在某省會城市的真實事件——給環衛工人配發智能手錶的目的,就是阻止工人在上班期間原地停留,只要停留時間超過20分鐘,智能手錶就會開始喊“加油”,讓環衛工作繼續行動起來去幹活。

而且這塊手錶還可以記錄環衛工人的行動軌跡數據。保潔公司只要每天看看大家的軌跡圖,就可以對每個員工今天的行動情況瞭如指掌,當然對脫離工作區域的員工,也會以軌跡圖爲標準進行處罰。

這事兒,怎麼說呢?

乍一看像是“科技改變生活”,再一看,這科技是不是也太不近人情了啊?

那我們就來聊一聊這個事兒。

“定位手錶”,有必要成爲監督工作的“神器”嗎?

既然要討論這件事情,那咱們就先來聊聊它的“必要性”。

客觀地說,員工工作紀律確實是需要監督的。

尤其是像環衛工,保潔員或者是宣傳單發放員這樣沒有固定工作場所,工作環境複雜,考覈又比較困難的類型。

說句不好聽的,一個環衛工人至少要負責方圓2公里的範圍,如果沒有監督,是不是工人找個地方呼呼大睡,睡醒了回去交班就可以呢?

畢竟地面弄髒了,你去責問他,他也可以說是自己已經清潔過之後才被人弄髒的,那也似乎是無法反駁的樣子。

所以作爲保潔公司來說,對環衛工人進行有效的監督,以確保員工按時、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至少我知道員工沒有在偷懶,也沒有擅自離開工作區域,這就基本保證了工人是確實在“工作”的。

但是再往深了想想,這樣的監督真的有用嗎?

如果說環衛工人是在某個地方停留下來,清理比較難清理的垃圾呢?比如說有人貼了密集的小廣告,環衛工人需要慢慢用小鏟子一點一點刮掉,然後用除膠劑去去除,那怎麼辦呢?

這樣的行爲要是會被認爲是“消極怠工”的話,那以後遇到這種麻煩的衛生問題,還要不要去搞?要不要去處理?

或者說,換了個愛偷奸耍滑的環衛工人,他並沒有幹活,每天只是拿着手機刷短視頻,但是他一直在負責區域內溜達,走到東走到西,沒有停下來過,那麼智能手錶記錄下來的軌跡,也是可以證明這個環衛工人一直在“辛勤”地幹活,但實際上呢?

所以說,雖然工作需要監督,但是手錶定位只能記錄他們的位置信息,但無法準確反映他們的工作狀態和質量。

因此,單純依靠手錶定位來監督環衛工人的工作是不全面、不準確的,無法真正起到監督作用。

再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手錶定位給環衛工人帶來了強烈的被監視感,讓他們感覺自己的隱私受到了侵犯。他們在工作中時刻擔心自己的行爲會被監控和評判,這種心理壓力會影響他們的工作情緒和積極性。

例如,有環衛工人表示,戴着手錶工作讓他們感到非常不自在,甚至不敢與同事正常交流,生怕被誤解爲在偷懶或聊天。這種不舒服的感覺會降低他們對工作的滿意度和歸屬感,進而影響工作效率和質量。

即使退一步,就說智能手錶能夠提示環衛工人去不間斷地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性吧,但是把時間固定在20分鐘,也會致環衛工人爲了避免報警而匆忙完成工作,從而忽視了工作質量。

甚至說,環衛工人可能會因爲擔心扣分而過度關注手錶的提示,分散了工作注意力,影響了工作效率。

那麼,什麼樣的勞動監督才更科學?

既然“智能手錶定位”不合理,也不科學,很難起到正面作用,那麼對於沒有固定辦公場所勞動者來說,什麼樣的監督方式才更有效呢?

其實這是一個需要將紀律與人性結合起來進行綜合考慮的問題。

首先,要有詳細、明確的工作要求,作爲考覈的標準。

例如對環衛工人,可以規定每天需要清掃的區域、清掃的次數和質量標準等,至少得讓大家清楚知道自己的工作職責和目標。

比如說今天要打掃一條大街,從某個公交車站起,到下一個公交車站止,標準就是路面沒有明顯垃圾,公共垃圾桶發現內容物已滿就需要去及時清理,站牌、站臺等處沒有明顯的污漬。

如果發現有,那麼從監管者告知環衛工人起,在30分鐘或者1小時內清理乾淨,那就算是合格,否則按照規章制度該警告警告,該罰款罰款,這都沒得說。

但關鍵是,安排的工作任務要是根據實際情況來合理制定的,而不是管理者一拍腦袋就佈置下去的,得讓工人確實也能在能力範圍內完成。

而對於環衛工人來說,他肯定不是從一開始就可以非常熟練地按照理想標準來清潔的,所以用人單位至少要爲他們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指導,幫助提高工作技能和效率,讓他們能夠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務,這是事半功倍的行爲,當然值得提倡的。

最後就是需要定期檢查和評估。

作爲管理者,肯定是不能“懶政”,像給環衛工人戴個手錶這種行爲,就是標準的“偷懶”。

結合具體工作來說,需要監督的並不僅僅是“工作時間是否在固定範圍內並不斷移動”這一項,所以單純靠用手錶去考評這項。那麼其他標準都被忽視了,也無法客觀公正地評估出工人們的工作情況,那麼這個智能手錶的佩戴,就容易變成笑話了。

所以,作爲管理者,至少得根據工作質量、工作效率、遵守紀律等方面,進行包括現場檢查、工作記錄檢查在內的各維度檢查,並且需要及時反饋檢查和評估結果,對錶現優秀的勞動者給予獎勵,對存在問題的勞動者給予指導和幫助。

當然,如果是環衛工人的話,那麼公衆監督也是有必要的,比如說設立投訴熱線或舉報平臺,讓市民可以對環衛工人的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在讓市民們有參與感的同時,也能讓勞動者更好地去開展工作。

科技該如何“改變生活”?

百度掌門人李彥宏在人工智能剛開啓冒頭的2021年,在百度世界大會上說過:人工智能對這個世界的改變,應該是“潤物細無聲”的。

這句話其實是很適合放在這裡的。

不單單人工智能,其實科技對於生活的改變,都應該是“潤物細無聲”的。

也就是說,科技不能生硬地去改變人們習以爲常的生活,而是需要放低姿態去融入已有的生活,成爲生活的一部分,再去提升生活的便利性,讓人們感覺到更好的體驗。

舉個例子,現在大家買東西都習慣性手機支付了,但是手機支付在一開始推廣的時候,並沒有強迫大家去使用,而是先給到紅包和折扣,讓人們樂於去嘗試它,使用它,感受到了它的好處之後,再慢慢推廣,包括收款碼,也是免費製作並提供給大家使用的。

這就是一種潤物細無聲。

科技要想改變生活,就可以參考這樣的形式——不強迫,靠更高的體驗來吸引人,最終讓大家廣泛接受。

而要以科技來提升環衛工人工作的積極性和效率,也可以從這個思路出發,自然就更易於接受了。

最後,關於權益問題

在最後,其實還是有必要來說一說,如果勞動者感覺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比如說公司的監督行爲讓人感覺無法接受之類的),應該如何維權?

首先,最直接的就是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協商,先把自己的訴求和意見表達給對方,儘量去友好協商解決,這當然是最理想的。

如果與單位協商無果,或者得到的結果不能讓人滿意,那麼可以工會反映自己的問題,尋求工會的幫助和協調,或者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甚至是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當然,要是走到勞動仲裁這一步還是不滿意,那麼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法律的支持。

最後,稍稍總結一下就是:在當今科技飛速發展的時代,科技可以爲員工工作紀律監督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手段。然而,科技的應用應該以人爲本,充分考慮員工的權益和感受,真正實現科技造福人類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