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力度吸引利用外資24條措施出爐

□ 擴大銀行保險領域外資金融機構准入

□ 開展放寬科技創新領域外商投資准入試點

□ 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紮實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圍繞擴大市場準入、加大政策力度、優化公平競爭環境、暢通創新要素流動、完善國內規制等五方面出臺24條措施。

擴大銀行保險領域

外資金融機構准入

針對金融領域開放,《行動方案》聚焦銀行保險、債券市場、私募基金等提出一系列舉措。

《行動方案》提出,擴大銀行保險領域外資金融機構准入,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依法開展銀行卡清算業務,深化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等行業開放;拓展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國內債券市場業務範圍,優化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境內資本市場有關程序,進一步便利外資金融機構參與中國債券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按規定參與境內債券承銷;深入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境內投資試點等。

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表示,金融業對外開放是我國金融改革中的一條主線。近年來,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持續深化、取得了長足進展。《行動方案》進一步深化了重點領域的金融開放,在多個領域以及新興業務範圍中不斷拓展外資機構的業務資質和業務空間,給予外資機構更多參與機會。在機構層面,主要是從銀行卡清算等業務領域進一步推動開放,未來相關領域的金融開放程度有望進一步增強。在市場層面,讓外資金融機構更多地參與債券承銷這一核心業務及其他試點業務,可以讓外資機構拓展金融市場業務範圍。

“去年,萬事網聯公司獲批成爲繼中國銀聯、連通公司之後我國第三家銀行卡清算機構。我國銀行卡清算市場開放邁上新徵程,金融業對外開放全面進入金融基礎設施開放的新階段。”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爲,《行動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依法開展銀行卡清算業務,表明我國銀行卡清算市場開放將持續推進和深化。銀行卡清算市場開放加快推進,市場競爭將更加激烈,產品和服務將更加豐富多元,對於消費者和商戶而言將獲得更爲差異化、精細化的服務。

仲量聯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龐溟表示,《行動方案》推動銀行保險、債券市場、私募基金等領域開放步伐進一步加大,體現出主動擴大金融業高水平開放、穩妥有序推進金融市場全面制度型開放、持續大幅放寬金融服務業市場準入等政策導向。未來,通過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安排、統一市場制度規則、提升金融服務質效,可以更好地爲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提供助力。

開展自貿區試點

放寬科技創新領域准入

外資准入一直是擴大開放的“風向標”。《行動方案》明確,開展放寬科技創新領域外商投資准入試點。允許北京、上海、廣東等自由貿易試驗區選擇若干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等領域進行擴大開放試點。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崔凡在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現行清單中,‘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仍屬禁止領域。從這次政策表述看,有可能該領域將在部分自貿試驗區進行開放試點,探索相應的監管措施。”

“進一步放寬科技創新領域外資准入,有利於拓展我國利用外資的方向及提升利用外資的質量。”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聶平香表示,這體現出穩步推動制度型開放,主要依託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服務業擴大開放試點等平臺載體進行規則探索。

製造業全面開放、服務業擴大開放是當前我國對外開放的大趨勢。《行動方案》強調,健全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持續推進電信、醫療等領域擴大開放。

崔凡分析,外商投資企業是國內國際“雙循環”連接的紐帶。過去一段時間,對於生物醫藥、醫療、增值電信等領域的開放呼聲較高。通過這些外資領域政策的持續發力,外商投資形勢一定會穩步好轉。

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與總部數據流動

《行動方案》明確,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與總部數據流動。組織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規範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備案等相關工作,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研發、生產、銷售等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

“上述政策有利於中外科技交流合作,改善外商投資企業的營商環境。”崔凡說。

《行動方案》提到,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數據轉移標準,依託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等重大合作平臺,建立港澳企業數據跨境流動機制,探索建立跨境數據流動“白名單”制度,穩步推動實現粵港澳大灣區內數據便捷流動。

聶平香表示,《行動方案》還在外資企業非常關切的領域,如知識產權、政府採購、招投標、標準制定等方面,全面給予國民待遇。

“上述相關政策的落地實施,將給跨國公司更多機會,尤其是中高端製造業、現代服務業以及科技創新等領域,讓跨國公司共享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機遇。”聶平香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