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推動消費市場繁榮發展(銳財經)

李 婕

事關廣大人民羣衆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條例》對社會各界關注的預付式消費、直播帶貨、“霸王條款”、“大數據殺熟”、自動續費、捆綁銷售等新領域新問題作出規定。多方分析指出,《條例》的出臺將更好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更好指引經營者依法經營,更好推動消費市場繁榮發展。

有效迴應社會關切

柴米油鹽維繫萬家安寧,衣食住行關乎百業繁榮,保護消費者權益就是呵護民生福祉、保護經濟活力、維護公平正義,對推動高質量發展和保障高品質生活,意義重大。

近年來,隨着中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消費者權益保護也面臨新情況、新問題。例如,“大數據殺熟”、自動續費取消難、網絡直播帶貨“以次充好”等問題。要維護好消費者權益,亟須進一步加強相關法律制度體系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於1994年開始實施,2013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第二次修訂,《條例》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施行30年來首次出臺的配套行政法規。

“隨着我國新型消費的蓬勃發展,一些新的問題不可避免地相伴而生,同時傳統消費也有一些老大難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爲了增強消法的可操作性,有效迴應社會關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配合司法部起草出臺了《條例》。”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柳軍說,《條例》的起草過程也是一個普及消費理念、凝聚消保共識的過程,帶動了金融、電商、直播、物業、維修、快遞、網約車等不少領域消保立法的完善。

塑造良好市場經營秩序

消費糾紛是市場經濟成長的煩惱。去年,市場監管系統接受投訴1740.3萬件,《條例》如何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

《條例》共7章53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細化和補充經營者義務相關規定;完善網絡消費相關規定;強化預付式消費經營者義務;規範消費索賠行爲;明確政府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職責。

在傳統消費領域,針對虛假宣傳、“霸王條款”、預付款“退款難”“捲款跑路”等問題,《條例》進一步作出規定。

以“霸王條款”問題爲例,2022年,中國消費者協會調查顯示,近九成的消費者遇到過霸王條款;2023年,全國12315平臺接收相關訴求24.1萬件,是2021年的3.3倍。《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或者限制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選擇訴訟或者仲裁解決消費爭議、選擇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等權利。

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條例》在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同時,更加註重重塑良好市場經營秩序。比如,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健全受理機制的同時,強調消費者應當依法維權,不得利用投訴舉報牟取不正當利益,並明確了不適用於懲罰性賠償的具體情形。“在進一步明確經營者義務的同時,也爲經營者合法經營創造良好市場環境。”

持續優化網絡消費環境

隨着平臺經濟不斷髮展,“刷單炒信”、虛假營銷、“大數據殺熟”、自動續費等問題受到廣泛關注。

根據有關方面統計,截至去年底,中國網購用戶超過9億人,在線旅行預訂用戶超過5億人,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27.6%。與此同時,網絡消費相關投訴也快速增長。近5年,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增長10.5倍,而投訴舉報的增幅高達47.1倍,說明發展和規範還不平衡。

針對網絡消費存在的問題,爲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條例》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規定,包括:禁止“刷單炒信”、禁止“強制搭售”、禁止“大數據殺熟”、規範“自動續費”、保障“無理由退貨”等。

例如,禁止“大數據殺熟”方面,《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這也是中國在行政法規中首次對差異化定價進行規範。

規範“自動續費”方面,《條例》規定,經營者採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

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條例》針對一些熱點焦點痛點問題做出針對性規定,爲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亮出更多真招實招。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方面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針對網絡消費可能會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優化環境,更好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