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地解編 樹林文中三開發住宅、公設
樹林文中三學校用地土地使用計劃示意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黃敬文新北傳真)
新北市樹林區「文中三」約2.6公頃的學校用地,將變更爲住宅區及市場用地、公園用地、綠地用地及道路用地等其他必要的公共設施,經與內政部協調溝通後定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該都市計劃變更在9日、10日公告實施,成爲新北市首件公保地解編髮布實施案件。
新北市城鄉局表示,爲解決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市府於中央推動整體性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變更作業前,已先行推動新北市公共設施「減半徵收」政策,選定樹林區「文中三」作爲新北市公保地解編的示範地區。
「文中三」學校用地位於捷運「新北樹林」線LG17站、大安路旁,距離樹林火車站約10至15分鐘的步行距離,不僅交通四通八達,且鄰近潭底公園、大同山登山步道及十二股圳步道,具有優良交通、休閒等區位條件,據瞭解,該處約2.6公頃土地目前被用作停車場以及私人農地等,變更重劃完成後地主可分得50%的住宅區土地。
至於新北市府獲得的另一半土地該如何規畫,新北市城鄉發展局長黃國峰則指出,規畫的市場用地可採立體多目標使用,除了可以配合住宅發展策略,作爲中、長期社會住宅發展的標的外,也可提供託老、托幼等公益設施,或是公務機關辦公室、社會福利設施、停車場等公共使用,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務。
城鄉局指出,新北也配合內政部2013年擬具「都市計劃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積極推動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目前已有15處公設通檢案件於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另泰山、萬里、樹林已於市都委會審議中,淡水竹圍、五股也同步啓動公展草案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