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出借權」補償金怎麼算?「作者至少拿5成」

教育部昨表示,年底前將在國立圖書館首度試辦公共出借權,將於一、兩個月內成立專案小組研擬相關措施。圖爲書店。 記者何定照/攝影

教育部將在年底前於兩家國立圖書館試辦「公共出借權」,著作人與出版社補償金應該拿多少?受託研究該案的政大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所長邱炯友說,他估算讀者每借一本書,補償酬金可有一點九元和三點二元兩種方案,但無論哪一種,補償金比率一定要保障著作人至少拿五成。

邱炯友說,他參考英國公共出借權是以書價、國民所得等來估算借閱每本補償金,算出臺灣首年度兩種實施方案。一是單次借閱補償金一點九元,如此補償金規模約三七四一萬元,加上建置費等約五千萬;二是單次借閱補償金三點二元,如此補償金規模約七千萬元,加上建置費等約八千六百萬元。但定案版還待各方研商。

邱炯友說,全球卅二個實施類似公共出借權的國家中,大多保護作家、插畫作者等著作人權益,有回饋到出版社的不到一半。因此,一定要將著作人權益放在第一順位,但著作人若缺乏出版社扶持,恐怕得不到足夠聲援,制度推動將無以爲繼,認爲應也讓出版社共享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