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勞檢 7業者挨罰
勞檢處表示,2013年至2015年間,市府發包或投資興建的公共工程共計10名勞工發生職災死亡,爲督促廠商加強勞工安全管理,選定公共工程作爲檢查對象。
其中,工程以「僱主未做好倒塌防止措施」最嚴重,如構築施工架未搭設交叉拉桿或以制式插銷連接等,共計16項。
其次是未做好遭機器割傷、捲入等防止措施,如拆除板料未拔除殘留鐵釘、使用研磨機未設置護罩等,共計10項。
勞檢處指出,遠揚營造施作捷運工程,沒有做好施工開口安全防護;中華工程則是堆放重物未設防倒塌裝置而遭罰。
勞檢處強調,承攬5000萬元以上市府工程的得標廠商,依法應於開工後6個月內做好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並向勞檢處申請「低風險工地認證」,呼籲得標廠商務必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