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媒體法」願景太大難催生!李永得點出「2核心問題」要解決
▲文化部長李永得迴應關於「公共媒體法」核心問題。(圖/記者屠惠剛攝)
文化部自2018年宣告推動「公共媒體法」,不過修正草案至今仍未出行政院,今(14)日文化部長李永得提到,公媒法由於修正幅度非常大、理想高且願景遠大,各界意見也很多,並點出有2個核心問題要解決,其一是經費來源;其二是組織架構問題。
立法院今召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文化部長李永得報告「公共媒體法推動進度與我國公廣集團面對全球數位化之發展規劃」並備質詢。會前媒體詢問公共電視法修法進度,爲何從2018年宣告至今,修正草案都還沒出行政院?
李永得迴應,要將當時的公共電視法修正變成「公共媒體法」,修正幅度相當大,且理想非常高、規劃的願景也非常遠大,也正因爲變動大,各方面的意見也很多,因此目前有2個核心問題要先解決。
其一是「經費來源」問題,在原來所提的公媒法裡,談到由文化發展基金來支應公共媒體的需求,但是反過頭來說,文化發展基金到底財源如何?如何設立?這部分並沒有一個清晰的一個結構。如今也將文化發展基金的設置辦法報請行政院,也跟相關單位正在協商。
第二個是「組織架構」問題,原本規劃是要整並所有公廣媒體,包括華視、公視、客家電視臺,甚至原民臺、臺語臺,加上中央社和央廣。但也因爲這麼龐大的整並,組織該如何處理?應不應該集中在同一個董事會之下?這些也有不同的意見,也亟待需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