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師誆稱投資大師 騙取300萬淪詐欺犯
羅姓公立學校教師誆稱代爲操作票有150%獲利,共有6名師生遭到詐騙。(邱立雅攝)
羅姓公立學校教師誆稱自己是投資大師,可幫忙投資取保證獲利150%以上績效,讓6名師生上當受騙,詐得總金額約300萬元,事後羅男並未定期給付投資契約所載之鉅額獲利,屢經催討未果,衆人得知上當受騙後提告羅男。
判決書指出,羅男自2021年間起,向6名師生佯稱以其個人投資能力,委任其投資股票、期貨或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可保證獲利,而與6人分別簽訂投資契約書。
羅男稱自己是投資大師,依他征戰投資各項金融商品、經驗以及相關學識能力,持續獲得年平均投資報酬率150%以上,衆人聽信羅男所言,共交付約300萬元金額,結果羅男並未定期給付投資契約所載鉅額獲利,6人屢次催討未果,始悉受騙。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羅男身爲公立學校老師,爲人師表,卻枉顧同事、學生之信任,在客觀上根本無有可能依本案投資契約給付鉅額獲利,因此主觀上亦自始欠缺履約真意的情況下,猶遂行本案投資詐欺,偵查中一再否認犯行最後才坦承犯罪,僅賠償部分受害者,還有受騙百萬者未收到還款,依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