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分類評價修訂:長效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薪酬管理不符合政策導向的管理人予以扣分

公募行業迎來重磅消息!

最新一期機構監管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顯示,資本市場“1+N”政策文件提出,修訂公募基金管理人分類評價制度,督促樹牢理性投資、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理念;健全行業機構分類監管體系,突出“扶優限劣”。

爲貫徹落實前述要求,更加突出強化分類評價工作的嚴肅性、公平性和導向性,引導行業機構更好發揮“五大功能”,監管對公募基金管理人分類評價制度進行了全面修訂。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分類評價更加突出合規風控、功能發揮和投資者獲得感,避免單純以業務規模“論資排輩”。通報提出,提升合規風控前置評價底線比例,調整了A類、B類、C類管理人的比例,明確A類管理人可優先參與創新產品(業務)試點、C類管理人原則上不得參與等。

三維度優化

監管通報顯示,本次分類評價更加突出合規風控、功能發揮和投資者獲得感,避免單純以業務規模“論資排輩”,總體原則如下:

一是突出“合規風控爲先”制度本位。繼續將合規風控評分作爲A類管理人的前置評價程序,將合規風控前置評價底線比例由10%提高到20%;將A類、B類、C類管理人的比例由50%、40%、10%調整爲30%、50%、20%,使評價結果結構分佈更加合理,更好反映行業機構合規風控總體狀況。

二是強化“更好發揮功能”監管導向。聚焦維護市場穩定健康發展、促進提高專業能力、提升服務中長期資金能力、提升投資者長期回報、助力推進高水平開放“五大功能”,對照完善服務投資者各項評價指標,引導管理人踐行理性投資、價值投資、長期投資,注重改善投資者體驗。

三是新增“重點專項工作”落實情況。根據評價期內重點工作部署,增加相應專項評價指標,對管理人落實監管重點、工作情況加大正面激勵和負面約束。

三方面評價指標

具體來看,主要評價指標有三,分別爲合規風控指標、服務投資者指標和專項工作評價指標:

第一,合規風控指標。合規指標主要包括被司法、行政機關採取刑罰、行政處罰、監管措施,被行業自律組織採取紀律處分、自律管理措施等情況。風控指標主要評價公司治理、全面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安全、投資者權益保護等方面。

第二,服務投資者指標。大幅提升權益類基金規模加分權重,優化各類型產品中長期收益率加分指標;增加逆週期佈局指標,對高位發行規模較大、投資者體驗差的管理人予以扣分,反之加分。突出服務養老、科技及綠色等重點領域情況。

第三,專項工作評價指標。對注重把握長期大勢、積極發揮穩定市場作用的管理人予以加分;對長效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薪酬管理不符合政策導向的管理人予以扣分;對加大投資者觸達面、積極宣傳資本市場政策法規的管理人予以加分;對政商“旋轉門”執業管理內控機制不到位的管理人予以扣分。

差異化監管:A類管理人可優先參與創新產品(業務)試點

通報中還提及評價結果應用,分類評價結果可作爲監管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行政許可、風險準備金計提等方面實施差異化監管的參考依據。

A類管理人可優先參與創新產品(業務)試點;C類管理人原則上不得參與,並相應加大對其檢查監測力度,審慎對待其申請設立子公司或新增業務資格。

通報還表示,分類評價制度是傳導行業發展價值取向、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引導行業機構踐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

下一步,監管將按照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資本市場“1+N”政策文件要求,不斷優化分類評價指標,強化分類評價結果應用,進一步提升監管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各管理人應對照分類評價整體框架和指標,持續深化公司治理和文化建設,夯實合規風控根基,進一步強化功能發揮,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努力提升投資者獲得感,加快建設一流投資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