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帶小三掃墓 人妻情何以堪!開撕只剩1張紙的婚姻

小亭不滿阿誠外遇,還帶小三去掃墓,憤而訴請離婚並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女子小亭(化名)與阿誠結婚,婚後育有2名孩子,小亭不滿阿誠長期簽賭且酗酒無度,經常酒後對她或子女言語暴力,2人曾簽署協議,約定在外應酬不得酗酒或有婚外情,但阿誠後來卻變本加厲,揮霍無度導致入不敷出,甚至要小亭幫忙清償債務,小亭爲免受到拖累,2人因而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

小亭還指控,阿誠多次酒後駕車,109年12月,他因爲拒絕酒測遭到吊銷駕照3年,但阿誠依然故我,還強迫她將名下的車供其無照駕駛,他還不怕刑事責任繼續酒駕。

小亭難過地表示,阿誠多次出入聲色場所,私下與多名女子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的親密行爲,今年(112年)3到4月多次開車帶小三去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還以「老婆」稱呼小三,更扯的是今年清明節,阿誠竟然帶小三前往嘉義老家掃墓,真的是讓人情何以堪。小亭最終不忍了,除訴請離婚並請求給付50萬元損害賠償。

法官審酌,婚姻存續期間,阿誠與其他女性前往汽車旅館共處一室,顯已逾越夫妻間應謹守的道德界限,悖離夫妻本應互負之忠誠義務,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小亭訴請判決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小亭因判決離婚所受的精神上痛苦甚鉅,認請求損害賠償40萬元,應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