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喂毒少女還硬上 她泣喊「妳有老婆」 法官怒了重判
林姓男子前年提供甲基安非他命供少女吸食後,不顧少女反對抵抗加以性侵,臺灣高等法院判刑8年4月。(本報資料照片)
擔任工人的林姓男子前年提供甲基安非他命供少女吸食後,不顧少女反對抵抗加以性侵,臺灣高等法院駁回林的上訴,斥責他犯行重大,依對未成年人犯轉讓第二級毒品罪判刑1年,對未滿14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10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4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控,林男在2020年10月28日凌晨2點多,在基隆市住處房間內,先將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放置於玻璃球內點燃並吸食煙霧後,即將甲基安非他命轉讓少女,5點多林男以臉書訊息向少女表示欲與之爲性交行爲,但少女以臉書訊息及口頭表示「妳有老婆」而拒絕。
林男卻仍靠身體優勢,趨向少女並以身體壓制少女加以性侵,少女母親得知後,陪同少女前往醫院就醫,經驗傷診斷後由該醫院通報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偵辦。
一審及二審考量林男無償轉讓甲基安非他命予未成年人,戕害其等身心健康,並助長毒品氾濫,又利用少女年少無知,對其無防備之心加以性侵,考量他與被害人調解成立,且已履行全部賠償等情,判刑8年4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