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元月銷售 貢獻政府社福基金18.88億元
臺灣彩券公司25日表示,110年1月份爲政府創造的公益彩券盈餘爲新臺幣18.88億元,第4屆公益彩券(103年1月至110年1月底爲止)累積政府公益盈餘已達2,030億元。
臺灣彩券公司表示,110年1月份單月爲政府創造的公益彩券盈餘爲18.88億元,其中9.44億元分配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社會福利之用,惟實際撥付數將依「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8.49億元分配至國民年金,0.94億元則分配至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臺彩表示,第4屆公益彩券累積政府公益盈餘達2,029.69億元,依規定分配其中50%供地方政府辦理社會福利、45%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其餘5%挹注全民健康保險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