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打詐不夠神 審查有3難題
Google面對打詐議題,指臺灣市場正面臨審查機制3大難題。(路透)
詐騙案層出不窮,金管會等主管機關日前向網路平臺提報詐騙廣告,Google下架率僅61%,相對於Meta近98%,外界質疑成效不佳;Google昨喊冤,政府對「數位廣告」認知與平臺不同,雖然網友暱稱「谷歌大神」,但Google面對打詐議題,坦言「自己不是神」,臺灣市場正面臨詐騙審查機制3大難題。
根據金管會證期局統計顯示,自今年4月10日起至7月28日止,共向Google通報421件投資詐騙廣告,下架數爲257件,換算成下架率僅61%。
面對打詐不力的輿論壓力,Google昨舉辦「Decode Google-解密數位廣告安全」媒體會,透露審查機制的3大難題;首先,Google臺灣政府事務及公共政策副總經理陳幼臻表示,金管會檢舉的案件,很多不是廣告而是內容,例如,影片創作者的原創內容,由於不是廣告,Google無法處置。
第二,檢舉案例是單純網頁,受衆透過搜尋來到這個網頁,即使上面有詐騙資訊,礙於網頁屬於個人所有,Google僅是入口網站,沒有權利採取行動,只能在廣告推播時試圖阻攔下來。
第三,透過點擊字串來到一個超連結,詐騙者會引導受衆進入該網站上,陳幼臻表示,當Google接獲檢舉後,可以做到廣告不再平臺上出現,但這不意味超連結所搭載的廣告被移除;以上說明Google接獲檢舉詐騙後,廣告下架率偏低的主因。
根據Google統計,全球去年總計移除的廣告達52億則,也停權670萬個違規的廣告帳戶,並有超過15億個發佈商網頁上的廣告被阻擋或限制;Google強調,公司對防詐並非沒作爲,金融服務廣告涵蓋範圍比《投信投顧法》第70條之1規範的有價證券更廣泛,承諾詐騙廣告下架統計數據與技術將會愈來愈精準,也會與各國政府密切配合打擊犯罪。
Google臺灣客戶解決方案副總經理李芝禎也表示,廣告已落實「實名制」,不論個人、企業都要經過客戶驗證,包括身分證明、營業登記證等,層層審覈通過後才能投放廣告,即從源頭做好管理;此外也會透過AI機器學習,自動化的機制偵測違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