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業務員組「盜刷集團」 購買多輛百萬汽車轉手獲利千萬…13人被起訴
林姓與許姓男子等9人共組盜刷集團,今年初勾結4名業務員,盜刷從境外取得的澳洲簽帳金融卡,2個月內刷卡購買多輛百萬名車,得手1250萬元,再將汽車轉手銷贓,新北地檢署今依法起訴13人。
起訴指出,林姓與許姓男子等9人共組盜刷集團,林、許2人得知國都汽車公司營業所使用的聯合商業銀行簽帳端末機,無須3D 1驗證,得以手動輸入簽帳金融卡卡號、到期年限、安全碼及無限制簽帳金額,認有機可趁,由集團成員在境外透過不詳方式取得澳洲發行的簽帳金融卡資訊,供林男及許男在我境內盜刷牟利。
林、許2人自今年2月起至3月間,勾結國都汽車公司樹林、新莊、陽明、松江營業所林姓、傅姓、遊姓、楊姓男子等汽車銷售員,安排汽車買賣假交易,及招募陳姓、鄭姓、黃姓、林姓、張姓、祁姓、解姓男子等人與汽車銷售員林男等人,佯籤汽車買賣契約書,持澳洲簽帳金融卡資訊,以手動輸入簽帳資訊刷卡方式,全額購買價值62萬元至270萬元不等的TOYOTA SUPRA、LEXUS RZ450e、TOYOTA CAMRY HV、TOYOTA VIOS 汽車共11輛。
新北地檢署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張詠涵指揮刑事局及臺北市北投警分局偵辦此案,追查出林、許等人持澳洲簽帳金融卡於2個月內共詐購11輛汽車,雖因國都汽車公司即時發現有異取消或暫停交易而未得逞,林、許等人仍成功盜刷每輛250萬元的TOYOTA SUPRA汽車5輛,共計得手1250萬元,再將該5輛TOYOTA SUPRA汽車轉賣與不知情車行銷贓,將得手款項交付指定人或透過虛擬貨幣幣商匯至指定虛擬貨幣錢包洗錢。
檢方今天依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行使僞造準私文書、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林、許及林姓、傅姓、遊姓、楊姓男子4名汽車銷售員在內共13人。
新北地方檢察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