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SRF燒廢棄物發電卻規範不足 立委籲補破網
政府近年推動SRF(固體再生燃料)轉廢爲能,謀求改善事業廢棄物去化問題,立委陳椒華今開公聽會,強調SRF燒廢棄物發電並非綠能,且規範不足,呼籲經濟部和環境部應立即檢討補破網。(翻攝自陳椒華臉書)
政府近年推動SRF(固體再生燃料)轉廢爲能,謀求改善事業廢棄物去化問題,立委陳椒華今開公聽會,強調SRF燒廢棄物發電並非綠能,且SRF的製造與使用的規範不足,爭議太大,呼籲經濟部及環境部應立即檢討補破網,不能一昧鼓吹,卻對SRF的污染問題視而不見。
陳椒華表示,製造和使用SRF的工廠在設置及燃燒上缺乏規範,鄰近社區的工廠或鍋爐都可製造或使用SRF,污染防制設備和排放標準都沒要求,燒得卻是廢塑膠、廢橡膠、污泥、廢液等事業廢棄物,排放標準應比一般大型焚化爐更嚴格。
陳椒華指出,製造和使用SRF均應經過環評,且需有BACT污染防制設備和CEMS連續監測,排放標準更應比照焚化爐,規範氯化氫、戴奧辛、重金屬和硫氧化物等,應每季檢測排放污染物的戴奧辛及重金屬,畢竟SRF的料源多元非均值,每一批的成分都會有差異。
看守臺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燒垃圾是破壞資源,不管廢棄物種類就把廢棄物能當綠能,還給予優惠躉購費率、鼓勵銀行貸款,讓各級主管機關可適用促參法稅賦抵減獎勵來招商設置,根本違反國際環境治理目標,應儘速修法,將廢棄物能從再生能源中除名。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說,SRF應暫緩開發,焚化量、排放量、產源等等資訊都未公開,彰化彰濱工業區就突然出現兩座SRF焚化爐(臺灣鋼聯及揚堡),民衆都不知情,現況彰濱工業區已有6座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如今又要塞2座,儼然將彰化農業大縣成爲焚化爐大縣。
吳慧君表示,政府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將SRF廢棄物燃料化視爲再利用的方式,將有更多廢棄物製造成SRF進行焚化,但廢棄物並非進入真正「重複」再利用,現已去化不易且再生粒料品質難以控管,假再利用真棄置恐怕會更嚴重。
陳椒華說,她已提出「再生能源管理條例」第三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刪除不符國際再生能源定義的「一般廢棄物和一般事業廢棄物」條文,並移除燒廢棄物可獎勵補助部分,導正錯誤法規,避免貽笑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