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男穿女學生制服闖三信家商遭逮 卻因這理由無罪

一名男子刻意穿着三信家商女學生制服、混入校園閒逛被逮獲送辦,高雄簡易庭認爲,男子並未破壞門鎖或任何物品,也沒嚇到他人,判不罰,可上訴。(取自GoogleMap/袁庭堯高雄傳真)

一名男子刻意穿着三信家商女學生制服、混入校園閒逛,被眼尖的老師逮獲,一查身分證竟是「男兒身」,立刻報警送辦。男子供稱,變裝只是爲了「紓壓」。高雄簡易庭認爲,男子並未破壞門鎖或任何物品,也沒嚇到他人,判不罰,可上訴。

今年9月8日傍晚6點多,三信家商的老師發現校園內出現一名穿着學校制服的「女學生」在校內四處閒晃,行跡可疑,上前叫住「女學生」,「女學生」發現曝光,準備拔腿就跑。

「站住!跟我到辦公室!」老師眼見對方想逃,快步上前逮人。「女學生」眼見無法逃脫,只好配合到辦公室。該師問「女學生」是誰?爲什麼到處閒晃?是哪一班的學生?「女學生」皆支支吾吾,一查身分證,驚覺根本是男兒身。

當下老師請教官報忙報警,老師事後四處查訪,發現沒有任何學生受傷,校園內門鎖、物品也無損壞或失竊。警方將男子帶回派出所偵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蒙面僞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送辦。

男子坦言,穿女裝只是爲了紓壓,沒有破壞校園任何門鎖或物品。法官認爲,男子變裝行爲,並沒有驚嚇他人之意或有何危害公共秩序或社會安寧的事實,加上移送機關並未提出任何其他證據,最後判男子不罰,全案仍可上訴。

國立臺灣大學三信家商社會秩序維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