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6瓶啤酒醉倒遭好友撿屍?女「懷疑」10年提告…竟是真的
臺南一名女子小玲(化名)10年前和友人到酒吧聊天、暢飲,灌完6瓶啤酒加上些許威士忌後醉倒,沒想到卻慘遭男性好友阿龍(化名)性侵,雖然她事後沒有報案或追究,但這些年來一直生活在惡夢當中,去年才鼓起勇氣提告。由於阿龍到案後坦承當時確實有想發生性行爲,臺南地院法官日前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可緩刑5年。
▲小玲懷疑自己遭好友撿屍性侵,多年來飽受精神壓力折磨,導致情緒長期失控。(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與本文當事人關)
小玲指控,2007年7月某日深夜23時許她與阿龍、另一名男姓友人相約到臺南一間酒吧喝酒、聊天,期間一共喝下威士忌及6瓶啤酒,接着就因爲不勝酒力醉倒;當時阿龍開車將她載回住處休息,卻在進入房間後伸出狼爪,趁她酒醉無力抗拒時脫下上衣及內外褲,並用身體壓制住她性侵。
「我突然覺得下體一陣疼痛,醒過來時發現自己已經不在酒吧,而是在一間陌生的房間,他(阿龍)壓在我身上,還把下體頂在我下面,我努力想推開他,雖然一度有將褲子穿好,後來又因爲酒醉無法及時離開現場又睡着,直到酒醒走出房間纔看到他和他媽媽、一名年輕女子坐在客廳,然後他就開車載我回家。」由於遭性侵的當下小玲自己的印象也不清晰,因此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或追究,這一忍就是將近10年。
▲阿龍坦承將小玲帶回家是想嘿咻,不過發現對方不願意就馬上停手。(示意圖/記者林世文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去年7月小玲終於承受不住精神壓力,透過113專線向社工吐露多年來夜夜惡夢纏身的痛苦,這才揭露這起事件。對此,阿龍到案後坦承當天將小玲帶回家確實是想發生性關係,「但我沒有使用強制力,想要嘿咻時發現她不願意,我就停止了。」
臺南地院法官認爲,雖然阿龍承認行爲逾矩,但距離事發時間已有將近10年,目前僅有的證據就是小玲的猜測;考量到男方犯後勇於認錯也與女方達成和解,日前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且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