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政府及公營事業應帶頭強化內部管控

要防止舞弊,首先要了解舞弊三角理論,包括機會、壓力及合理化。其中「機會」要素是指可進行舞弊,又能掩蓋起來不被發現,或能逃避懲罰的時機。本案調查局未能建立及落實健全有效的毒品內部控制,缺乏管理者複覈,又沒有定期稽覈等,造成徐某長達八年有機可乘。

值得肯定的是,2020年因6.5公斤扣案毒品下落不明後,調查局主動立案調查、清查金流、停止毒品銷燬等,才讓全案水落石出。另外,調查局已經檢討現行內控機制及相關規定,提出十項改革防弊措施,包括強化扣案毒品之保管運送內控及監督機制,以及銷燬前需複驗其定性、定量等流程,確認該待銷燬物即爲原扣案之毒品。接下來就看改革措施如何被具體落實?

同樣在7月底,核二廠2號機驚傳緊急停機,初判系值班人員配合清潔移動椅子,不慎碰觸開關的壓克力保護罩,造成主蒸汽隔離閥關閉,引發主汽機跳脫、反應器停機。

兩個多月前的513大停電,亦系臺電員工錯誤操作設備開關,致興達電廠事故跳機。而2017年的815大停電,是供應天然氣的中油公司之維修工人,操作疏失釀禍。針對先前事件,都已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及改善措施,但何以仍一再發生重大人爲疏失?防呆機制爲何一再失靈?能源安全何以漏洞百出?

缺電直接影響民生經濟、人民福祉,大家擔心備載容量率不足,更憂心核能安全,甚至可能影響臺灣經濟發展。如果一再出現人爲疏失,整體組織文化、領導和管理、風險管理、員工及外包商風險意識、工安、內部控制等,都要痛定思痛全面體檢徹底改變,具體落實和強化;不是固定椅子、固定開關防護罩就可解決。另外,也考驗主管機關經濟部、國營會、能源局、原能會等如何嚴格督導各公營單位落實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重建大衆信心?

政府及企業是否被信任,誠信及透明最爲關鍵,另外,組織要建立「當責」的文化。政府及企業都可能錯估形勢、做錯決策或發生弊端、事故等,如果組織或個人坦白承認錯誤,並迅速改正缺失,整個過程保持公正和透明,往往會獲得諒解,組織也可以維持信譽。不過,如果同一單位一再出錯,則形象不易扭轉。更要留意的是,民衆往往把政府各單位及公營事業視爲一體,如果各單位接連不斷出包,將重創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金管會嚴格要求公開發行以上公司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落實,針對違規者處以重罰;2020年罰鍰共3.9億,創新高。金管會更透過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逐步要求上市櫃公司導入風險管理機制。而爲利於整合政府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績效管理等機制,國發會於2020年9月發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手冊」, 自2021年1月起施行。政府組織及公營事業,應發揮上行下效的帶頭作用,建立盡職當責的組織文化,導入並落實風險管理機制,包括內部控制之建立及執行,結合賞罰分明的績效管理,才能共創廉能、和諧、永續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