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隨機打破車窗行竊 得手30元下場好慘

臺北地院。(本報資料照)

假釋期間的詹姓慣竊,於今年4月間凌晨,趁四下無人,隨機挑選下手目標,用石塊砸破停放在師大高中校內停車格的轎車車窗,偷走車內零錢30元。臺北地院依竊盜罪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30元。可上訴。

警方調查,詹男今年4月2日凌晨2、3時,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設高級中學校內停車格,趁無人注意,撿拾路邊石塊,砸破馮姓男子轎車右前車窗玻璃,進入車內竊得零錢30元及存摺1本。馮發現後報警處理。

北檢調查時,詹男坦承砸車,辯稱僅拿衛生紙,不記得有拿錢及存摺,檢方依竊盜、毀損罪起訴。

北院審理時,詹男認罪,否認竊取存摺。法官認爲沒有偷存摺的事證,審酌詹素行不佳,有多次竊盜等財產犯罪判刑入監,在假釋保護管束期中,卻不思以正當方式賺錢,爲圖一己私益,恣意竊取他人車內財物,蔑視他人財產權,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若以他偷竊犯罪所得30元換算,罰金高達300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