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養老金,又有專家出損招了……

最近,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明確提出建立生育補貼制度。

緊接着,就有專家提出了關於生育補貼的具體方案建議。

人口學家樑建章和黃文政在《對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最新文件的評論和建議》中提議:

將養老金與生育激勵掛鉤

他們認爲,低生育率的癥結是激勵機制錯位。

“在工業化之前,小孩長大後可直接給父母帶來經濟收益。到工業化之後,特別是在社會化養老制度下,年輕人在經濟上回報老年人主要是在社會範圍,而非家庭內部實現。

具體來說,老年人的養老積蓄在兌現時的價值,來自於工作人口創造的商品和服務。

年輕人越多,養老積蓄兌換商品和服務的能力也就越大。

在此意義上,養育更多孩子的父母對養老體系的貢獻更大,但這點現在完全沒有在養老金體系中得到體現。因此,我們建議,將養老金與生育激勵掛鉤。

例如,規定工作人口繳納的養老金中有一部分定向付給自己父母,還可以考慮讓養育更多子女或給子女照看孩子的父母提前退休。”

養老金與生娃掛鉤,這項建議已經不是第一次提出來了。

廈門大學教授趙燕菁曾建議:

養老金領取額度與子女數量掛鉤

趙燕菁解釋,中國的養老金制度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需要跨代進行統籌。

“如果你不生育小孩,未來其實很大程度是靠別人家小孩交的養老金在供養。如果大家都不願意生育,養老金制度也就成爲了‘無源之水’……下一代的負擔會越來越重。”

換句話說,現在養老金制度隱含着懲罰多勞者的一種制度安排。

生的越多,越可能負重越多,因爲生養的大量廉價勞動力就是要供養很多上層退休人羣的,養老金拿的越多的人羣需要下層更多的勞動力供養,現在年輕人月薪3千到5千左右居多,現在很多退休金上萬甚至幾萬人羣,每個人都需要好幾個年輕人供養一個人,年輕人負擔不可謂不重。

據此,教授大膽地提出一個設想——在設計養老金領取制度時,應該與生育情況相掛鉤:

不生育的,退休後只能領取最基本的養老金;若生育了一個小孩,養老金標準再相應地乘一個係數……依次遞推,從而設置好了養老金分級。讓市場恢復正確的信號,讓撫養小孩多的家庭在社會再分配中獲得更多的分配。

對此不少網友提出了質疑:

“自己辛苦繳納的養老金爲啥不能領?”

“從性別來說,你看當男人多好,多結幾次婚,多生幾個孩子(反正不用自己懷孕哺乳,不傷身不費力不耽誤工作),等老了領幾倍養老金,真爽!”

曾幾何時,超生、多生孩子,是要交納“社會撫養費”的。現在,如果按照專家教授的理論,不生、少生孩子,在經濟待遇和收入分配上就要被區別對待、低人一等。是不是拐彎有點陡?

不是我不明白,這社會變化快。

要知道,在我們老年羣體當中,有將近7500千萬老人是獨生子女,也有很大一部分老人是兩個子女,還有一部分老人是多子女,如果按照這個教授的說法,那咱們老年人的養老金,豈不是很不公平!

當然,專家、教授宏論一出,也有一些羣體是會興高采烈,那就是小品裡演的“超生游擊隊”,東躲西藏多少年,現在終於可以揚眉吐氣了;以前見不得光,現在終於翻身把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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